除了提供一般所需的四种材料外,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由其所在工作单位负责向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登记备案人员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发生变化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变更相应登记备案的内容。
(摘自:《普通护照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