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工作站蕴含巨大的制度能量
“法治工作站的设立,不仅能够促使政府职能在基层得到具体的落实和体现,也能帮助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政府在做什么,为什么要做等问题,从而有效缓解其对政府的不满和对抗情绪。”武陵源区司法局局长吴扬学告诉记者,法治工作站建立运行后,当地各政府部门纷纷感到各方面的工作都好做多了,政府的决策、行为也比以往更容易得到民众的理解和支持。
索溪峪镇岩门村袁某和毛某因家庭、经济、感情等纠纷长达6年,架都打了20多次,代理律师向当事人求饶,只要不再找他,愿双倍退还代理费。法院判决书下来2年却无法执行,眼看要成为“死结”。3月16日,村法治工作站把村里的老人、双方尊重的亲友、律师都请到办公室,组成了一个法律、道德、感情“三合一”的调解庭,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天下来,一场老大难官司在工作站终于画上句号。
“有些矛盾纠纷,之所以法治工作站一介入就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其中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就在于法治工作站的设置本身有着先进的制度能量。”张家界市司法局局长唐洪告诉记者,法治工作站配置了懂法的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政法工作人员。这些人本身具有较为专业的法律知识,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也相对较强,因此一旦介入一些具体事务的处理,往往能迅速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给出让当事各方较为满意和接受的方案。
打通基层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法治工作站的建立,解决了法治工作中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着明显的倒逼效应。”张家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绍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法治工作站能够倒逼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倒逼各级党委依法执政,倒逼各级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倒逼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注重自身行为的法治指数,从而最终把诸多法治建设的好制度好理念真正落到实处,进入到具体的社会单位和个体当中去。
“通过深入群众,基层干部及时掌握了群众的所需、所忧、所盼、所求,这样才有的放矢,才切合实际,也才有生存的土壤,才会被群众广泛接受,真正方便群众办事。在平时工作中,也要到群众中去,要拜人民为师,在同群众朝夕相处中增进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在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建立基层法治工作站,就是出于这个目的。”对于法治工作站,张家界市委书记胡伯俊作出了如此评价,并要求要在巩固法治工作站建立以来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思路的同时,根据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及事关发展全局的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努力完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
据了解,自2011年1月7日武陵源区率先在全省在村(社区)建立法治工作站以来,工作成效明显,共收集涉及产业结构调整、就业、林权改革、医疗等社情民意1440条,化解不稳定因素675起,成功化解各类大小矛盾纠纷918起。全区通过法治工作站密切了干群关系,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推进了基层依法治理。记者阮占江赵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