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积分制、暂住证变居住证、非户籍人口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全民医保”……这一系列的措施不是构想,而是来深圳建设者所感受到的实实在在的关怀。“来了,就是深圳人”,在当前已成为代表地处我国改革开放最前沿的深圳城市精神的一个响亮口号。
“让流动人口在深圳和户籍人口一样享有均等生存、发展的权利,保障他们的民生利益,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来深圳建设者从被管理对象升华为被服务的对象,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融合工作的立足点。”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穗明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外来务工人员统称“来深建设者”
“为增强流动人口对深圳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加快实现社会融合,深圳把包括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在内的所有在深人员统称为‘实有人口’,把外来务工人员统称为‘来深建设者’,按实有人口建设公共服务项目、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全力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王穗明说。
“来深圳奋斗,是我16年前做的最正确的一个决定。”家住深圳市宝安南路的江苏扬州人杨爱兵开心地说。杨爱兵告诉记者,周围有很多来自四面八方的朋友,很少听说深圳有排斥外地人的现象。“现在,我在深圳安了家,女儿也和本地的孩子一样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最近刚刚参加完中考。”
说话间,杨爱兵把居住证展示给记者看:“刚来深圳时办的是暂住证,总有种漂着的感觉,现在改成居住证,也让我们这些外来人员有了归属感。”
对深圳社会现象颇有研究的青年学者谢兰军也是一位“来深建设者”。谢兰军告诉记者,在深圳生活12年来,亲眼目睹了深圳日新月异的变化,也亲身体验到了深圳对“来深建设者”的包容与关怀,户籍与非户籍人口逐渐缩小的差距,让自己有很强的认同感。
身为律师的谢兰军认为,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是最能反映城乡差别的三类公共服务。而深圳在义务教育阶段将70%的学位提供给了流动人口子女,建立完善了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农民工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均名列全国大中城市之首,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有效推动了深圳市城市化发展的进程。
36项基本公共服务同城人同待遇
“大量流动人口频繁进出、严重倒挂的人口结构,使深圳较早地遇到了城市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人口服务与管理问题。如何有效破解城市人口二元结构难题,使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共建平安和谐社会,已成为深圳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中之重。为此,深圳市通过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全面实施居住证以及运用‘以证管人’和‘以房管人’相结合的制度,切实推进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王穗明告诉记者。
王穗明说,近三年来,深圳市投入了80亿元解决来深建设者子女义务教育,并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对实有人口的全覆盖和均等化,在公共交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使用等36个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做到了“同城人、同待遇”,并将原来单一功能的“暂住证”转为具有综合服务和管理功能的居住证,持证居民在港澳自由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失业救助、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户等方面享受户籍居民待遇。截至目前,深圳市已办理居住证1594万张,其中持居住证在深圳生活的有1100万余张,占已登记非户籍人口85%以上。
为发挥非户籍人口在深人员参政议政作用,并着力打造“志愿者之城”。目前,已有50名非户籍人员当选人大代表,28名来深建设者经公开选拔成为公职人员,数十名非户籍居民在今年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当选居委会委员。全市注册义工25万人,非户籍人口也占了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