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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点到面,层层深入 湖南基层法治建设扎实推进

2012-07-17 08:36:4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创新社会管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011年6月25日,在长沙市天心区黄兴南路步行街内街,几十名员工在公司拖欠工资且多次讨薪未果的情况下,做出了拦路、堵门等过激行为,严重影响了黄兴南路步行街内街其他商户的正常营业。得知消息后,长沙市首个以个人命名的“龙珠英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立即赶到了现场,说服众多员工停止过激举动并将他们请进了调解室。后来,工作人员成功劝说并协助职工们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

    一起持续了一个多月的劳资纠纷,最终在龙珠英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协调下走向了合法维权之路。而这,不过是湖南各地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有效调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如今湖南各地都在探索推行具有湖南特色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积极开展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土地流转、交通医疗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据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介绍,衡阳、郴州等地不仅在各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村(社区)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成立了“三调联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构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增强了矛盾化解的实效性、灵活性和联动性;而且成立了交通事故纠纷、消费者权益、医患纠纷等多个专门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专家调处矛盾纠纷;成立了公安派出所、法院、基层法庭、检察院调解室,派专门调解员值班,受理案件、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

    “2011年,湖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集中专项排查12000多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9.8万件,比去年同期增加3万多件,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据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王亲生介绍,目前湖南全省乡镇、村居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成率达100%,并依法新选配人民调解员16万多人,选聘义务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64万多人,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同时,全省100%的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95%的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超过两万件,充分发挥了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最后底线”作用。

    “实现政法工作‘源头治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等工作目标,离开了扎实的基层基础工作,一切都是空谈。”孙建国表示,今后要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着眼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努力多做为基层排忧解难的工作,下决心解决制约基层基础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真正做到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花。本报记者贾京平阮占江赵文明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