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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点到面,层层深入 湖南基层法治建设扎实推进

2012-07-17 08:36:4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建设法治湖南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要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以之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基层各项事业的法治化水平。”2012年2月29日,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在出席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时明确表示,2012年是全面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的关键一年,任务艰巨,意义重大。

    近来,《法制日报》记者在三湘大地采访期间发现,《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实施以来,湖南各地坚持以工作创新为手段,以法治建设为目标,由点到面,层层深入,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不仅夯实了法治湖南建设的根基,也有力推动了法治湖南建设的整体进程。

    创建示范点带动基层法治建设整体推进

    2011年8月17日,湖南省“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在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召开。

    “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是湖南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在充分调研总结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实践的基础上,落实中央提出的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的重要举措。”据湖南省司法厅厅长夏国佳介绍,这次创建活动确定把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基层公共事务管理作为“五项示范内容”,并坚持把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依法规范约束公共权力,着力改善民生,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基层法治中的主体作用,使基层法治建设成为人民共同参与的社会实践。

    为此,会议强调,创建活动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法按章办事,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创”,通过建立实效机制和长效机制,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随后,各地的基层法治实践活动迅速蓬勃展开了起来。

    5月中旬,《法制日报》记者来到张家界武陵源区,发现该区从去年11月中旬开始着手部署建立村(社区)法治工作站。今年1月6日,方案出台,次日,全区42个行政村(社区)的法治工作站正式授牌成立。

    方案要求,每个法治工作站由站长、指导员、专干3人组成,站长由选派到村(社区)的第一支部书记担任,指导员由公、检、法、司等部门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担任,专干由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干部、法律志愿者或治调主任担任,全区分6个片,政法系统各单位分派一名班子成员作为片区联络组长。

    根据要求,每个法治工作站站长的“群众工作日”每月不少于15天,必须主动深入村(社区),担当政策法规宣传员、社情民意收集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为民办事服务员,把群众的要求和呼声在第一时间反馈到区委区政府。

    “法治工作站的建立,不仅架起了党群干群警民沟通的桥梁,畅通了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也形成了解决矛盾问题的新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张家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绍建告诉记者,法治工作站的成立,打通了基层法治的最后一公里,使其真正成为了一个靠前服务基层、宣扬民主法治的新平台。

    “开展基层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不仅把基层法治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能力建设予以了结合,而且也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整体推进了湖南基层法治建设。”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丽娟告诉记者,近年来,湖南已先后有30个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195个村、97个社区被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497个基层执法单位被授予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称号。其中,像郴州临武县土地乡龙归坪村,就围绕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全面推进依法治村和村民自治,全村近30年来无一起刑事案件。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