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院7月9日下发通知,决定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重庆市检察院两名副检察长担任,有关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指导管理。此举旨在加快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专门化和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未检工作水平。(记者沈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