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河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一年多来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审判管理工作。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要求,全省法院要进一步端正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审判管理观念,不断增强做好审判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工作的导向、规范、激励功能,推动审判管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河南法院自2010年8月以来,进一步加大审判管理工作力度。特别是依托2011年开展的“审判管理年”活动,大力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开展,基本实现了三级法院信息联网、工作职能整合和归口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反映审判质效的多项指标在全国法院的位次均有所提升。全省法院的审判管理组织体系基本建成,审判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审判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初步构建,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已基本建立,案件评查和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张立勇院长强调,要向管理要人力,积极引导各级法院推进审判方式改革,优化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使法官的内在潜能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实现又好又快地审结案件。要向管理要质量,健全完善评查制度,完善审判权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狠抓院长、庭长审判管理责任的落实,加大院长、庭长依法监督指导力度,严格定案把关机制。要向管理要效率,以强化案件流程管理、推行均衡结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防控和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长效机制,以及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信息反馈机制等为重要抓手,促进审判效率的提高。要靠管理增活力,通过目标明确、导向积极的绩效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法院工作和法官业绩,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供稿单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冀天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