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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从生活毫无希望到在公司里说话算数

2012-07-14 10:39:4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坐在法制网记者面前的覃建文谈吐开朗、衣着得体,递名片的动作娴熟。名片上显示,他现在正负责湖南省长沙市一家公司的后勤工作。

    观其外表很难想象,覃建文是一名正在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

    受矫人员在公司除了老总,我说话也算数

    二十年前,年轻气盛的覃建文与他人驾车从长沙至岳阳,在途中吃饭时与一名饭店老板发生口角,后持刀将该老板当场刺死,同年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由于在监狱表现良好,先后减刑4次。2010年8月6日,覃建文被释放到社区报到,接受社区矫正。

    回忆起刚出狱接受社区矫正时的生活,覃建文感觉恍若隔世,“我患有腰椎骨质增生,此前多次住院花了很多钱,负债累累,我的母亲又体弱多病,同时心里面总觉得自己是个罪犯,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那个时候真是感觉生活毫无希望”。

    社区得知了覃建文的情况后,为他申请了低保,而最重要的,是社区矫正人员对他心理上的巨大关怀和支持。

    “我是在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父亲在我十几岁的时候就离开了,母亲把我拉扯大。在我回来之后,我深深地感到社区对我们非常关心,经常组织我们去参与公益活动。在我们思想不稳定的时候,工作人员耐心地开导我们。他们(社区矫正人员)就像我的亲人一样,只要遇到不开心的事了,我就会给他们打电话。”覃建文说。

    心理上的振作,让覃建文重新燃起了生活的信念,入矫以来,他不断地学习各种知识充实自己,最终,找到了一份自己满意的工作。

    “我在牢里的时候,真是有一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感觉。找到工作之后就不一样了。在我去现在工作的那家公司之前,矫正中心的领导也向公司交代了,要多关照我。现在我在公司里已经站住了脚,干得也比较顺手。甚至可以这样说,公司里面除了老总之外,我说的话也算得了数。”覃建文说。

    记者了解到,覃建文接受矫正的地方——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是湖南省首家区级社区矫正中心。记者看到,这里环境整洁,拥有设施齐全相对独立的心理咨询室、宣告训诫室以及教育培训室。最为吸引人的,是其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建立的GPS手机系统。

    “有什么困难记得打电话找我们。”在开福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正通过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给一名服刑人员发去一条问候的短信,同时地图显示该人的位置正在开福区湘雅路附近。此外,地图上同样能显示其他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的信息。

    “实时监控,GPS定位,电子围墙……通过这个系统可以更好地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管理,同时也可以用更加贴近服刑人员的手段进行帮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矫正中心受矫人员最怕受人歧视被人指点

    所谓“哀莫大于心死”,对于受矫人员来说,回归社会最大的障碍正是他们的内心世界。

    “刚接受社区矫正工作的时候,每当生活、工作不顺心的时候多多少少就会思想不稳定,特别是当旁边有人用歧视的眼光看我们的时候。包括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情绪都不太稳定,当时只要有人在工作中和我配合得不好,就觉得别人在歧视我,怀疑别人在背后说我是‘劳改犯’。”覃建文说。

    记者来到由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和天心区金盆岭街道狮子山社区联合建立的首家社区矫正工作室。这个名为“新芽工作室”的社区矫正工作室拥有由2名教授、5名硕士和1名律师组成的专家团队,可免费为社区问题人员提供心理咨询、个案分析。

    “除了聘请法学专家和心理专家外,我们还和民政职业学院法学系大学生成立了专业志愿者团队,不仅弥补了社区矫正心理辅导人员编制少的不足,而且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更专业的心理咨询支持,有效提高了矫正质量。”天心区司法局副局长吴洪文说。

    “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最怕被别人说他是犯过罪的人,最受不了周围有人对他指指点点。一位受矫人员曾经这样说:‘我曾给一些人带来了伤害,走错了路。现在,我真诚悔过,希望周围的人能够理解我,给我机会,有一个能够接纳我回归的环境和氛围。’因此,必须对他们心理上给予足够的关爱。”工作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手里有二十几本厚厚的资料,记录着每一次谈心的情况、矫正对象每一次变化等,甚至详细到矫正对象说过的某一句话。

    在“新芽工作室”的一个房间里,记者看到了矫正人员所制作的一些陶具以及电路板,许多陶具的形状并不算规整和美观。

    “通过让受矫对象自己动手制作一些有技术含量的物品,一方面能让矫正对象的心理得到放松,另一方面能让他们重新认识和发现自我价值,同时我们也能由此观察他们的心理状况。”工作人员解释说。

    “总体而言,就是从矫正对象自身的认知、情绪行为、人际关系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或缺陷入手,联合专业团队的力量,综合制定并实施个案辅导、个案咨询、团队辅导、社区倡导等社会化工作方法,帮助矫正对象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增强法律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使其尽快恢复社会功能,融入生活回归社会。”吴洪文说。

    覃建文也告诉记者,通过参加社区矫正工作,自己的心态平和了很多。“有一次社区组织我们受矫人员去参加公益劳动,帮小区居民搬煤,有的人看不起我们,当着我们的面说不愿意让我们这些‘劳改犯’搬东西。我没有在意别人怎么说,继续搬煤。最后,所有居民都向我们表示谢意。这是我入矫以来最让我难忘的一件事情。”

    待解之题人员力量经费保障还需加强

    尽管长沙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基础保障依然不足。

    据长沙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处长李喆介绍,在人员编制方面,长沙市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人员力量十分薄弱,区县(市)司法局专职工作人员平均只有2人,内五区司法所平均只有1人。司法所在担负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8项工作任务,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外,每个所平均要管理25名左右的社区服刑人员和89名左右的刑释解教人员,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在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方面,长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按市、区、县(市)每年人均1000元、800元、600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较好保障。但相比全国省会城市,保障标准仍然偏低。经济发达地区的江苏省南京市达到了人均3200元,广东省广州市达到了3500元,中南五省省会城市的湖北省武汉市和江西省南昌市均达到了2800元。目前长沙市社区服刑人员以每月50人左右的速度在增加,而全市落实经费120余万元,人均仅500余元。

    “以浏阳市为例,该市现有社区服刑人员730人,落实经费6万元,人均82元。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开展审前社会调查每人需要150元左右,实施手机GPS定位监控每人一年需要300元,还不包括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经费、工作人员培训经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经费等,经费保障与实际工作需要差距较大。同时安置帮教经费仍按照过去的文件所明确的市本级按3000人基数人均100元的标准执行,9年来未予增加。”李喆说。

    另据了解,社区矫正的法律规定方面存在主体不明确的问题。“新的刑法修正案出台后,有一句‘依法实施社区矫正’,但谁是执行主体却不明确。按现行法律,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负有矫正犯罪之责,但司法部门没有执行刑罚权,只能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对非监禁性服刑人员的监管矫正无法律授权,造成非监禁性服刑人员‘两不管’的现象。”

    地处长沙市雨花区的洞井街道,由于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数量巨大,单位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构成复杂,数量较大,居住集中,极不稳定,因此当地一直在积极提升社区矫正效能。

    “为了调动各方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基层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我们大胆创新,于前年初开始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与村、组绩效考核挂钩的制度,规定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的,所属的村民小组的组长、党小组长在年终绩效考核中降级处理;矫正对象家庭成员不配合或管理不力,经街道年终签订不合格的,在年底分红中承担不利后果。”洞井街道政法委书记王京柱向记者介绍了他们和洞井司法所联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

    “按照‘符合公共利益、便于监督管理,矫正对象力所能及’的原则,街道除了严格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求每年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两次公益劳动以外,还要求矫正对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每月完成不少于10小时诸如交通文明劝导、社区公益劳动、福利院服务、义务巡逻等公益劳动任务。”王京柱说。记者 杜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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