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召开全省法院学习推广本溪司法协理工作经验现场会,组织学习借鉴本溪构建司法协理网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经验。日前,辽宁省委政法委向各市政法委批转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报告《人民法院构建社会矛盾化解协理机制的“本溪经验”》,要求全省学习研究,借鉴推广。
本溪法院构建司法协理网络,是指在城镇社区、行政村、企业等建立司法协理网点,从当地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陪审员、综治特派员、村(社区)书记、主任和热爱司法协理工作、社会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德高望重的人员中选聘司法协理员,履行协助法院立案、送达、审理、调解、执行、息访、开展法制宣传等七项职责。
为全面推广“本溪经验”,辽宁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以学习“本溪经验”为契机,积极探索矛盾化解规律,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要把上级精神和本地实际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调解年”和“走基层”活动相结合,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将司法协理制度纳入当地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总体布局;要尊重社情民意,建立分类指导、城乡有别的协理模式,探索专群结合司法之路;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协调和服务保障机制,确保司法协理网络健康运行。(记者:张之库 通讯员:严怡娜 崔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