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石油库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石油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石油库的安全运行,6月26日至30日,辽宁省公安、安监、发改委、经委会、环保、交通、国资委等7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全省石油库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此次工作以投入使用和在建的一级石油库和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二级石油库为检查对象,重点督导检查石油库的审批备案验收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安全设施运行等情况。7部门高度重视专项工作,全部由主管厅(局)领导亲自带队,选派业务骨干和相关专家组成6个督察组开展专项检查。督察组对6个城市12家一级石油库和5家二级石油库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增设防控流淌火设施和油罐冷却水幕系统,提高消防泵房、消防站和消防车道、消防供配电防护等级,以提升石油库抗御火灾的整体水平。 (张 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