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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冀平:社会管理创新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2012-07-04 11:02:2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最重要的体现。作为从事了2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综治老兵”,我觉得中央提出的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只要基层的党政组织能够发挥作用,在基层有工作队伍和工作网络,就容易推开来,就能保证工作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为什么容易?就是因为人民群众觉得社会治安跟他们密切相关,加上党委政府重视,推动起来难度就不是很大。所以,抓基层打基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最重要的一步。

    1994年,中央综治委会同中组部、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全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解决农村的综合治理问题。农村的治安问题很多,不能光靠公安去打击,要通过教育、管理,加强基层党政组织建设等来预防和减少犯罪。那次会议,几个部委都来参加,多方协作配合解决问题,对当时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起到了比较好的作用。农村平安稳定了,整个国家就有了一个很好的稳定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交通沿线、大中城市流动人口大幅度增加,流窜犯罪活动猖獗,大中城市刑事案件高发。针对这种情况,1995年7月,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的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维权的工作思路。会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综治委《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

    对解决农村与城市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作出工作部署后,为了使工作措施能在基层落实,中央综治委1995年提出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同时总结了不少地方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治安模范乡村(镇)等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的经验。1997年8月,中央综治委在山东省威海市召开现场会,并在会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的意见》,使综合治理工作在基层开展有了一个有效的载体。

    回顾这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之所以有它的生命力、能见成效,关键在于它走的是群众路线,在基层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工作网络和工作队伍。通过抓基层打基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既注意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骨干作用,不断提高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专业化水平,又广泛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发展壮大平安建设志愿者、综治协管员、治安信息员、治安中心户长等群防群治队伍,形成了全社会人人共创共享平安的良好氛围。

    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新中国60周年大庆、广州亚运会等,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既是一个检验也是一个推动。

    通过持续不断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些年来虽然案件总数还是比较多,但是“八类”严重刑事犯罪却逐年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逐年增加,我国成为世界上社会治安最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最高的国家之一。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