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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报:领导干部要做到“三问”

2012-07-03 15:28:4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吉林日报 

    作者:王庆海 田晓虎

    领导干部要想“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就必须做到“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才能避免出现因决策失误导致出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才能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对于在“三问”过程中,产生的与自己观点一致的想法及相悖的想法都要兼听,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善于分析、综合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中的合情合理部分,作为决策时的参考。对于在“三问”过程中产生的批评的话和表扬的话都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认真听取。不能只爱听表扬,只爱听唱赞歌,一听批评就脸难看,就发火。须知《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这就从法律上确定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主人翁的政治地位。作为主人翁对国家机关和其工作人员当然有批评的权利。《宪法》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公民,任何人不得去压制和报复。”也就是说公民提出批评,这是他们的法定权利。古人曰: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人民提出我们的不足,不仅是他们的权利,也是出于对人民对事业的关心。对于在“三问”中得来的意见或者建议,在认真听取的基础上,还要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不能听风就是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发展,我国公民主人翁意识有很大提高,在网络极为发达的今天,对于某些部门或干部的缺点和错误,只要你有,想不接受批评也办不到。越是捂、越是怕,越是不接受批评,就越要出问题。由于害怕批评,不接受批评,到头来还是害了自己。对于在“三问”过程中的诉求,都要统筹兼顾,照顾各方面(多数人,少数人)的利益,只要这些人的利益不违法,都应得到照顾,这是因为他们都是人民的组成部分,由于居住地方不同,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收入多少不同,他们的要求肯定不同。

    在目前,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我们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要解决遇到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都不是我们坐在办公室里冥思苦想所能解决的,只有全面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集中他们的聪明才智,才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才能使我们的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希望领导干部要把“三问”坚持经常,如是,将有利于事业的发展,有利于领导能力的提高。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