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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成效显著 ——全国校安办答记者问

2012-07-03 15:59:0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教育部 

    四是严格竣工验收,有序推进后期各项工作。要求各地工程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前,要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检、公安(消防)、水利等相关单位,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验收,吸收当地媒体、教师及家长代表参加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要加强对工程规划执行、专项资金落实、综合防灾能力建设、校舍安全档案收集、施工安全和建筑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政府“一把手”,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校安工程如期完成,符合安全标准。

    五是做好新闻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督促和指导各地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工程实施各环节的亮点和特色以及基层市、县、学校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通过印发简快报、编印典型案例集等,加强市、县间经验交流,发挥好典型引路的作用。尽快协调当地各主要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本地校安工程实施进展及成效,集中进行系列深度宣传,充分展现实施校安工程给当地基础教育带来的巨变,给广大师生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持续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真正让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的这项重大民生工程家喻户晓、深得民心。

    六是完善信息系统,探索建立校舍安全长效机制。督促各地进一步健全校舍安全建设的监督检查机制、评估机制以及项目公示、资金管理等制度,完善中小学校舍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审核跟踪机制、通报机制和督办机制,补齐核准校舍面积、学生人数等基础数据,积极拓展系统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发挥系统在校舍安全形势研判、趋势分析、信息通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探索建立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制度体系,确保校舍安全建设制度化、长效化,用制度规范校舍安全建设,确保校舍安全和师生生命安全,努力把学校建成最安全、最让家长放心的地方。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