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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法治

2012-07-02 09:47:5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长安出版社 

    完备是指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和统一。法律制度是法治的基础,完备的法律制度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先决条件。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首要目标。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和前提就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制完备首先是指形式意义上的完备,即法律制度的类别齐全、规范系统、内在统一。要建立一个门类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和谐、体例科学的法律体系,做到上下(上位法与下位法)、左右(此部门法与彼部门法)、前后(前法与后法)、内外(国内法与国际法)彼此之间统一、协调,不相互矛盾和彼此脱节。实质意义上的完备则指法律制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要求。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要求的法制的完备,既是形式上完备的法律体系,又是适应我国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制度。实现法制完备必须认真制定和实施立法规划,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