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政法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2012-07-02 09:34: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长安出版社 

    一、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在当代政党政治的条件下,政党领导国家和政府是世界各国的普遍现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党的先进性决定的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根本的体现在于能够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始终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列,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中国,没有哪个政党像中国共产党那样经历过为人民利益流血牺牲、英勇奋斗的艰苦光荣历程,没有哪个政党像中国共产党那样拥有着丰富的领导、组织人民为人民自身利益奋斗的政治经验,没有哪个政党像中国共产党那样保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前进、自我更新的品质,也没有哪个政党像中国共产党那样吸引和凝聚着社会各个阶层的绝大多数精英分子,更没有哪个政党像中国共产党那样具有严密的组织性,成为率领中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坚力量。正是由于党的先进性,使中国共产党具有作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领导核心的资格和能力,从而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二)坚持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斗争中逐步形成的。近代以来,为了挽救国家、民族的危亡,我国的农民阶级、资产阶级特别是其先进分子都曾历经千辛万苦,寻找救国救民的真理和道路。旧式的农民战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民主革命,以及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的其他种种方案,都没有完成救亡图存的民族使命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1921年,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了成功。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这是中国人民从长期奋斗历程中得出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结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直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并推动的,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果。法治建设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切实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才能将法律所确定的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的根本利益落到实处。

    (三)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的艰巨性决定的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历史证明,在中国这样一个深受封建主义传统影响、有着13亿人口的多民族大国,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会使国家陷入内斗不断、四分五裂的状态,既谈不上实现民主,也谈不上依法治国。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面临着许多重大历史课题。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个基本背景下,民主法治建设怎样与生产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相适应?怎样与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的要求相适应?怎样与复杂繁重的社会管理和建设相适应?等等,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面对法治建设的艰巨任务和复杂环境,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才能加快推进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为中国人民的自由和幸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