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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组织领导

2012-07-02 09:23:0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长安出版社 

    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组织领导,主要是通过推荐重要干部,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治领域得到贯彻落实。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要成为保持和发展先进性、具有强大执政能力的执政党,从容应对改革发展稳定中所面临的矛盾、困难和问题,在风云变幻的国际局势中站稳脚跟,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担负起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大责任,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在法治领域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就要坚持党对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领导人选的依法推荐,使事关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职位始终由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担任。

    (二)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

    党的各级组织是实施党的领导的具体载体。切实保证和充分发挥党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加强立法和执法司法机关的党组织建设,保证党的意志、人民的利益在法治领域得到充分体现。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加强教育,使各级党组织不断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使广大党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密切联系群众,在法治建设中始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紧紧依靠基层组织把全体党员组织起来,把人民群众紧紧凝聚到党组织周围,使分布在全国各条战线、直接联系着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基层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始终发挥积极作用。

    (三)构建符合时代精神的组织领导格局

    科学、民主、法治,是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加强和改进党的组织领导的努力方向。科学界定党管干部的内涵,实现党的领导权和人民的选择权的有机统一。要更加注重党对人民选择权的有效引导,有序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不断改进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符合时代要求、符合人民利益的选举制度和办法,保证各级干部队伍真正对人民负责。依法设定党在领导过程中的各种重要关系,为党的领导权的行使提供法律依据。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要求,重点规范党同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的关系,完善有关法律和制度,保证党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下,更好地行使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权。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