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要为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支撑,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等服务。
(一) 为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支撑
法学研究要加强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总体性规划及战略性部署的研究;要积极探索和回答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全力解决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完全适应的问题;推进依法治国,还要求法学研究为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服务,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性质、特点、规律,阐释其合理性、优越性,就改革与完善问题提供理论支持。
(二) 坚持、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开放的、发展的、其必将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法学研究要发挥自身优势,通过积极探索,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拓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外延,为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论体系的成熟与完善作出应有贡献。
(三)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既是法学研究的主要任务,也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艰辛历程。要用科学的理念、思维和方法来研究超越于传统经验之上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来思考和研究;要积极推进科研方法创新,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科学的研究方法,准确分析和把握法治运行规律,增强法学研究的科学性、可靠性和适用性;要从当前形势和面临的任务出发,从法学研究的现状出发,顺应时代发展需要,探索和把握法学研究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在工作机制、活动方式和研究手段等的创新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