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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法学教育水平,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2012-07-02 08:51:3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长安出版社 

    法学教育在民主法制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的重要战略地位。为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提高法学教育水平,培养和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势在必行。

    (一)切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切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须做到“三进”:第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教材。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编入各级各类法学教育教材中。第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课堂。要在各级各类法学教育中,充分利用课堂这一核心阵地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头脑。要利用多种教学形式,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为受教育者领悟、信奉,进而融入学习与工作中。

    (二)注重政治素质教育与业务素质教育相结合

    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中“重业务素质,轻政治素质”的现象仍然存在。必须在注重业务素质教育的同时,大力加强青年学生的政治素质的培养。第一,在教材内容的编写上,应当既注重法学专业知识的阐释,又注重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宣传。第二,在课程的设置上,除了加强专业课的科学设置,还应增强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课程的有效设置。第三,在授课内容的把握上,应当坚持“研讨无禁区,课堂有纪律”的原则,在课堂上自觉做到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一致性。

    (三)加强国情教育,培养“三个面向”的法律人才

    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信息现代化的大趋势,促使法律人才必须立足本国,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法学教育中应当加强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现实的介绍,注重提供社会实践的机会,使学生真切了解国情;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设置课程、学科、专业,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及时把最先进、最新的知识引入法学教育中;应当面向世界,既防止崇洋媚外,也要防止妄自尊大;应当面向未来,将法律人才培养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紧密结合起来。

    (四)建设一支忠实传播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教师队伍

    教师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对学生人格的影响巨大而深远。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离不开一支忠实传播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教师队伍。教师要成为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忠实传播者,就要求法学教师坚持法学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法学教育的内容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培养教师的政治素质,就是要引导广大法学教师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学教育工作,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坚决抵制“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西方法治意识形态的干扰和错误思潮的侵蚀。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