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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综述:筑牢根基 促进和谐

2012-06-27 14:40: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西藏日报 

    外来务工人员没有暂住证,社区工作人员帮助办理;生活有困难,民政人员会提供家庭式的温馨服务;迷路了,社区民警随时会出现在身边……这是拉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拉萨市在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积极强化服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夯实了基层基础,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按照在社区建立“三三制”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队伍的工作思路,拉萨市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两种居所类型,分类建立起相应的工作队伍,并对各便民警务站的工作力量、工作职能、布局进行调整完善,警务力量与驻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组织在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上互通互联,确保“无缝隙、无空白、无盲点”。

    为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为其融入本地创造条件,拉萨市在“以证管人”上狠下功夫。对流动人口实行12小时暂(居)住申报登记和办理暂(居)住证制度。对在本市长期居住从事经商、有固定职业和经济收入以及其他地区离退休或在拉萨有固定住所,且居住满3年以上,并无不良记录的非户籍人员,给予办理居住证。对在拉萨居住不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有相对固定住所、固定职业人员,给予办理暂住证。

    按照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拉萨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立租赁房屋治安等级分类管理措施。对全市行政区域内除宾馆、酒店、旅社、招待所外其他所有向流动人口提出居住功能的场所,一律要求申报,执行审批程序。

    推行“旅店业”管理模式。对全市所有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含家庭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办事处、浴池等安装“旅店业”信息上传系统,并及时对旅客信息进行登记、录入、注销,并上传,实现了“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工作要求。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拉萨市按照“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动,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体要求,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等,进一步完善了党委、政府牵头,政法、综治、维稳、法制、信访等部门综合协调,相关单位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重点抓好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警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和无缝对接。

    同时,深化多元调解工作,狠抓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各地区、各领域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经常化、制度化、及时化,实现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严格执行“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信访积案排查化解责任制、领导包案制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联系群众制度,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群众利益保障机制、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社会矛盾调处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畅通和拓宽公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把问题发现在早,把矛盾解决在小”。

强化涉宗领域服务管理

拉萨市在加强和创新寺庙服务管理以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以开展创建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评选活动、开展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为抓手,制定了《拉萨市寺庙和僧尼服务管理工作机制》、《拉萨市流动从事宗教活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并颁布实施了《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2011年年底和今年4月,拉萨市分别召开了全市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和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僧尼爱国爱教、遵规守法,自觉地为和谐稳定作贡献,积极在全市营造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了全市各族各界群众和僧尼对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性认识和对伟大祖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拉萨市涉宗各项工作机制和措施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以法律为准绳,以政策为依据,以稳定和谐为目标,扎扎实实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广泛开展 “六建”、“六个一”和“9+5”活动,扎扎实实搞好对寺庙和广大僧尼的公共服务,帮助寺庙解决危房修缮等实际困难,加大寺庙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力度,着力推进社会保障。目前,已实现全市持证僧尼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覆盖,并定期组织僧尼进行体检。(杨正林)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