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没有暂住证,社区工作人员帮助办理;生活有困难,民政人员会提供家庭式的温馨服务;迷路了,社区民警随时会出现在身边……这是拉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拉萨市在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积极强化服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夯实了基层基础,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按照在社区建立“三三制”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队伍的工作思路,拉萨市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两种居所类型,分类建立起相应的工作队伍,并对各便民警务站的工作力量、工作职能、布局进行调整完善,警务力量与驻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组织在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上互通互联,确保“无缝隙、无空白、无盲点”。
为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为其融入本地创造条件,拉萨市在“以证管人”上狠下功夫。对流动人口实行12小时暂(居)住申报登记和办理暂(居)住证制度。对在本市长期居住从事经商、有固定职业和经济收入以及其他地区离退休或在拉萨有固定住所,且居住满3年以上,并无不良记录的非户籍人员,给予办理居住证。对在拉萨居住不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有相对固定住所、固定职业人员,给予办理暂住证。
按照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拉萨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立租赁房屋治安等级分类管理措施。对全市行政区域内除宾馆、酒店、旅社、招待所外其他所有向流动人口提出居住功能的场所,一律要求申报,执行审批程序。
推行“旅店业”管理模式。对全市所有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含家庭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办事处、浴池等安装“旅店业”信息上传系统,并及时对旅客信息进行登记、录入、注销,并上传,实现了“人来登记,人走注销”的工作要求。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拉萨市按照“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动,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体要求,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等,进一步完善了党委、政府牵头,政法、综治、维稳、法制、信访等部门综合协调,相关单位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重点抓好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警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和无缝对接。
同时,深化多元调解工作,狠抓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各地区、各领域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经常化、制度化、及时化,实现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严格执行“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信访积案排查化解责任制、领导包案制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回访、联系群众制度,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群众利益保障机制、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社会矛盾调处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畅通和拓宽公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把问题发现在早,把矛盾解决在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