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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整版刊文:学习《乔石谈民主与法制》

2012-06-27 10:52: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日报 

    四、不断开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路。乔石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后,即大力倡导探索和研究新时期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并身体力行。1981—1984年,中央在批转有关社会治安问题的请示报告中,提出全党全社会对社会治安要进行综合治理。乔石分管政法工作后,按照中央的要求,开创性地进行了深入探索,在理论和实践上不断开拓,逐步形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思想体系。1986年他就指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质上是一项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的‘系统工程’”,要使之制度化、法律化。他的想法逐步形成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件,经中央批准后形成一整套方针政策,在全国范围推行并建立了全国自上而下完整的综合治理组织领导体系,成为新形势下政法工作“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好形式,成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其关键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强调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打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方针;最重要的是各级党委必须高度重视、抓好基层工作。

    乔石特别指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在新形势下的运用和发展。强调综合治理,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但是重头还在政法部门,责任丝毫不减轻。各政法部门必须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包括依法进行“严打”。同时政法部门还要在动员全社会维护治安工作中,充分发挥自己作为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组织和联系工作,推动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

    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乔石强调抓好三个重要环节:

    (一)教育,包括理想道德教育、安定团结教育和法制教育,以增强群众的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他指出,我们这个国家本来就缺乏法制传统,又经过了“无法无天”的“文革”的严重破坏,加上教育的失误,影响了一两代青年。如果青少年不在我们党领导下教育好,我们国家是有危险的。这个问题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把我们的后一代后两代教育好,这是百年大计。要把法制教育和理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开展法制宣传是加强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普及法律常识是个历史的创举,是一件宏大的社会工程。通过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人人都懂法、守法、用法,人人都依法办事,自觉地运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

    (二)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乔石说,我们现在的社会矛盾比较多,潜伏着许多不安定因素,要及时和正确地处理社会矛盾和调解民间纠纷,保障社会安定。为此,各级党政领导要密切掌握社会动向和注意了解群众的思想动向,主动与群众对话,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生活,主动做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工作,努力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争取不发生或少发生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对于各种突发事件的苗头,决不可掉以轻心,一定要及时发现、及时防范、及时制止,防患于未然。要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扩大,不要搞得很紧张,动不动就动用警察。在调查清楚并取得确凿证据后,再根据性质依法处理,防止定性不准,处理不当而留下“后遗症”。

    (三)搞好劳改劳教工作。乔石说,这是根据我国特点创造的一种把罪犯和犯有轻微罪行的人员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新人的成功办法。这方面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随着客观形势的变化,改造对象和任务也有了不同,要研究新形势下产生犯罪的原因,特别是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劳改劳教人员的思想状况和变化规律,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把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教育、改造、挽救过来。为此,乔石提出,要把劳改劳教场所逐步办成既是教育又是通过强制劳动改造他们的思想恶习的特殊学校。从事劳改劳教工作的干警是负有特殊使命的灵魂工程师。只有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才能把他们的恶习矫正过来。特别是对失足青少年,一定要满腔热情地拉他们一把,尽全力把他们教育、挽救过来。还要研究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教育安置问题,发动全社会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止他们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对这些人要妥善安置,接茬帮教,教会一技之长,掌握就业本领。社会不要歧视他们。

    在实践中,乔石深感要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尤其是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就必须使之纳入法制轨道,从法律上保证综合治理的措施得到落实。1989年1月,他指示相关部门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1991年1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综合治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这次会议总结了这些年来探索开拓的基本经验,明确了一系列重大问题。会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于3月2日,分别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规范的形式使综合治理有了组织、制度保障。3月21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乔石担任第一任主任。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