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政法版> 平安新疆

打击毒品犯罪 新疆面临新挑战

2012-06-26 13:33:5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疆法制报 

  特殊群体贩毒难题亟待破解

  今年6月3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在云南昆明警方的配合下,摧毁了以女毒枭古丽娜孜(化名)为首的贩毒团伙,缴获海洛因4500余克。但因包括古丽娜孜在内的3名犯罪嫌疑人均是孕妇,警方只能对其取保候审。

  这只是我区公安机关查获的特殊人群贩毒的一个例子。翻开近年的缉毒记录,孕妇、哺乳期妇女这些特殊人群贩毒已屡见不鲜,给警方的查处带来困难。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哺乳期妇女和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均不适用死刑;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些特殊人群正是利用法律的这一规定,大肆从事贩毒犯罪活动,一些作案集团则在幕后操纵,利用小恩小惠,教唆、胁迫、诱骗特殊人群进行贩毒。如此,作案集团既可以从中牟取暴利,又可以逃避法律制裁。甚至有一些身体健全的人,为达到逃避法律打击的目的,在从事犯罪活动时不惜自伤、自残。

  针对特殊人群贩毒这一棘手难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打击并重,从根本上减少特殊人群贩毒现象呢?

  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相关负责人说,有关部门应加强立法研究,查漏补缺,进一步修订并完善有关规定,使之既能体现人道主义关怀,又不至于“网眼”太大。同时,对于那些寻找法律缺口、故意犯罪、屡教不改的特殊人群成员,要加大惩处力度,消除其侥幸心理。公安民警要善于甄别真伪,对那些伪装成特殊人群进行贩毒的,要以耐心细致的工作,揭穿其伪装面目,使之受到应有的惩处。

  另外,要建立针对特殊贩毒人群的强制措施和关押制度,建设集救治、改造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场所,并健全制度规范,堵住特殊人群贩毒的法律“空子”。

  翻新的作案手段促民警提高缉毒能力

  表面上看是一袋香菇,香菇中间却藏着一个小纸箱,箱子里有12个茶叶罐,茶叶中间是一块包装好的毒品。今年3月20日,乌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禁毒大队查获了一起通过托运部运输的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缴获海洛因4800克,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目前,虽然我区毒品贩卖及隐藏方式呈现多样化,但贩运方式仍以陆路运输为主,藏毒方式以随身携带、夹藏为主。长途公路运输毒品已成为我区毒品运输的主要方式之一。铁路客运、货运作为辅助运输毒品方式也多有发生。茶叶盒、箱包、汽车座包内等藏毒方式已屡见不鲜。

  另外,一些制毒者利用高科技合成的新型毒品已成为制毒主要手段。

  有的犯罪嫌疑人把毒品加工厂设在私人住宅里,以此来掩盖犯罪活动。

  去年5月,在玛纳斯县,一名男子与女友在网上看到冰毒制作工艺后,便在偏僻地段租了一间房子,从网上购得原料后,每天凌晨开始加工制作冰毒,后来因房间电路破损引发火灾被警方查获。

  “不断翻新的运毒方式和隐秘的制毒窝点,要求我们查缉毒品的能力必须不断提高。在未来的禁毒工作中,科学技术将成为打击新型毒品犯罪不可缺少的重要武器。由于新型毒品种类繁多,且外形多类似普通药片,视觉难以辨别。为此,打击毒品犯罪案件要求侦查人员不但要熟悉禁毒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还应具备辨别传统及新型毒品的专业知识,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发现和打击毒品犯罪的能力。”张守超说。(陈泽华 杨宛冰)

[责任编辑: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