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广东省禁毒办联合政法机关召开打击毒品犯罪专项新闻发布会。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广东法院打击毒品犯罪成效显著。
2008年至2011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毒品犯罪案件36626件45890人,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25.79%和23.13%,占一审刑事案件收案总数的12.31%;审结36484件45714人,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25.46%和22.66%;判处毒品罪犯(作出生效裁判)38153人,年均增长22.75%,占同期判处罪犯总人数的9.36%,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直至死刑的毒品罪犯6717人,占同期判处毒品罪犯总人数的17.61%。
今年1至5月,广东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4976件5977人,比上年同期增长了9.51%和5.9%,增幅下降明显;判处毒品罪犯4662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直至死刑的毒品罪犯760人,占同期判处毒品罪犯总人数的16.3%。
三年来,广东法院毒品犯罪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一是毒品犯罪区域性更加明显。广州、深圳两地法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占全省收案总数的46%;二是以团伙犯罪为主,多数形成了固定的贩毒吸毒消费网络;三是涉外犯罪增多、未成年人毒品犯罪人数大幅增长、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四是在犯罪手法上,现在已经出现了网络交易新形式等新情况。
广东高院表示,广东法院在打击毒品犯罪中一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着力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程序关”,在量刑中综合考虑了毒品犯罪的手段方法、危害结果、社会影响等量刑情节合理确定刑罚,确保刑罚的威慑和预防效果。(林晔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