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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

2012-06-22 12:34:4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民政部 

二、社会服务

(一)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截至2011年底,全国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4.6万个,其中登记注册为事业单位机构0.9万个;床位396.4万张,比上年增长13.4%;每千人口平均拥有社会服务机构床位2.94张,比上年增长12.6%;收养293.4万人,比上年增长5.5%。

图3社会服务机构床位数

表3社会服务机构床位数

单位:万张、张

指标

2000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床位数

113.0

163.9

193.3

257.3

286.1

326.5

349.6

396.4

每千人口床位数

0.89

1.25

1.47

1.95

2.15

2.45

2.61

2.94

其中: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40868个,比上年增加964个,拥有床位353.2万张,比上年增长11.7%(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19.1张,比上年增长7.3%),年末收养老年人260.3万人,比上年增长5.4%。

全国民政部门管理的智障与精神疾病服务机构共有251个。其中社会福利医院(精神病院)155个,床位数4万张,年末收养各类人员3.5万人;复退军人精神病院96个,床位数2.5万张,年末收养各类人员2万人,比上年增长5.3%。

全国共有儿童福利机构397个,比上年增加62个,床位6.0万张,比上年增长20.0%。全国有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241个,床位0.8万张。全年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未成年人17.9万人次。

全国共有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单位1788个,床位7.9万张,其中救助管理站1547个,床位7.1万张。全年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241.0万人次,其中在站救助220.5万人次,不在站救助20.5万人次。全国共有军休军供机构2287个。其中军休管理单位1960个,可提供休养户数16.0万户;军供站327个,床位3.8万张。

[责任编辑: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