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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构建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2012-06-21 09:45:3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重庆日报 

    重庆构建多元化

    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建议

    1、逐步构建合理的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体系。从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层面来看,政府不再是公共服务的唯一供给者,私营组织、第三部门等是可以在某些公共服务领域发挥重要的供给作用并显著提高其供给效能的。建议根据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鼓励国内外资本、志愿组织进入公共事业领域,变政府供给主导为服务主导(政策、环境等),逐步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供给的主体格局,循序推进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体系的形成。同时,预防多元化供给中的主体过度“去中心化”,即过度弱化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职能和作用,以及“去公共化”即供给结果偏离公共目标。

    2、科学划分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的领域范围。不同供给领域配置合理的供给主体,有利提高供给效能。建议针对纯公共产品,如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和公共安全的服务,以及基本非盈利型服务、市场不愿投入但社会必需的服务、政府具有供给责任和优势的服务,均应主要由政府提供。针对准公共产品,满足人的发展权和公众生产生活环境需要的服务,以及具有盈利型的服务,应利用市场资源配置优势,通过市场化方式来供给。为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缺陷,还可通过社区供给、个人自愿捐赠等方式,引入志愿供给方式。

    3、积极探索适合重庆的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方式。借鉴美国、香港等地已成功应用的供给方式,建议探索适合重庆的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方式并逐步试点运行。一般情况下,除必须由政府直接供给的领域外,涉及市政、消防、环保等与公共生活相关的公用事业都可通过购买服务(合同外包、特许经营、使用者付费、凭单制等)的方式来进行供给。涉及较强公益性质、密切关系群众利益及维护社会公平的领域如社保、廉价住宅等,可采用公私合作的方式提供。涉及社会福利援助性质较强的领域如社会援助、志愿服务等,可采取社会提供自我协助等方式实现。同时,要注意规避竞争性不足即参与竞争的主体过于单一或垄断;以及监督不足即政府未能充分监督和考核私营组织或第三部门的供给过程。

    4、科学把握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的步骤和流程。从理论和实践看,不同供给模式是在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环境上形成的,并需要运用科学合理的流程来加以规范。建议认真理清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及特点,全面把握多元化供给推进路径,制定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的科学步骤和流程。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私营组织、第三部门等还相对较弱的现状,先期扶持其发展壮大,仅在部分发展相对成熟的公共领域进行多元化试点,取得成功后再逐步向全市推广,并在这个过程中制定出一套多元主体竞争参与供给的科学流程。同时,要注意在推行多元化供给的过程中不要太激进与太快速,以保持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探索的平稳推进。

    (作者:邓兰燕、王春  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