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综治版> 社会治安

南京城管可对人行道违停开罚单 与交警处罚不叠加

2012-06-21 17:01:4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扬子晚报 

  首张罚单在今年3月15日,那次罚了500元

  采访中,扬子晚报记者获悉,其实城管部门的首张违停罚单是今年3月15日开出的。

  3月14日夜间,当事人在鼓楼区清江南路与科技二路交界处西南角人行道上擅自停放机动车苏A59432,这是一辆市政工程车,当时占用了人行道长5米,宽2.4米的范围,对市容造成了影响。

  15日上午9点,鼓楼区城管执法大队江东软件城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了这个情况,当时依据《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对当事人刘某作出上限500元的行政处罚。

  3月21日,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刘某在3月22日缴纳了罚款。

  城管罚单跟交警罚单是一回事吗?

  印象中,给机动车开罚单的,都是交警部门,城管部门也开违停罚单是怎么回事?这个曝光处罚是不是跟交警部门在同一个系统中,驾驶员怎么查询?这个处罚对车辆年检有没有约束力?扬子晚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城管处罚什么样的违停?只有人行道、盲道上的

  开出了第一张城管违停罚单的江东软件城中队的汤晓林队长告诉记者,城管部门只能对人行道和盲道上的机动车违停开具罚单,而慢车道和机动车道上的违停依然是交管部门处罚,“因为市政道路的人行道和盲道,损坏后是由城管部门来维修的。”具体来说,人行道和盲道在设计上显然是不能承受机动车停放的,车辆停在上面容易造成道路坑洼,绿化带损坏,像现在不少道路出新后用的是面包砖,肯定是不能停放机动车的,很容易出现坑洼。而这些损坏都是由城管的市政部门来维修的,《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中就针对该情况做了处罚依据、在南京大部制改革中《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的该项查处权限,从当时的市政公用局移交到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但一直没有怎么使用。”据了解,为了做好这些移权法律法规的适用,城管系统上下也做了不少的功课。经过学习探讨,今年3月,鼓楼区城管大队决定在江东软件城中队进行试点尝试,并开出了该项执法权限的第一张罚单,昨天则是鼓楼区开始大规模的实施了。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