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孩儿找了份工作,没有签劳动合同,会不会有啥后遗症?”“还是要签劳动合同,那是维权的依据。退一步讲,就是厂方不签,也要保留好工资条等证据……”
5月22日,在河南省新郑市观音寺镇“法律明白人”培训班休息的空间,司法所长李天兴与林庄村村民老张拉起了家常。
老张是每10户村民中选出来的“法律明白人”,市司法局围绕着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对他们进行培训后,由他们负责为自己所在的10户村民普法和解答法律问题。
新郑市司法局局长朱秋国告诉法制网记者,像老张这样的“法律明白人”全市共有2万余人。
“‘法律明白人’在10户村民中选出1人,他们大都德高望重,说话有分量。村民遇到解不开的疙瘩,更愿意听他们的意见。”朱秋国说,“‘法律明白人’大都用乡土人情等土办法解决矛盾纠纷,他们解决不了的还有人民调解员和律师。”
新郑市城关乡高皮匠村村民老丁的大儿子因车祸去世,留下一处房产,一家人为此闹起了纠纷。“法律明白人”老王挨个找人做工作,但一家人还是达不成一致意见,就让村里的人民调解员和包村律师前来调解。
包村律师苗卿瑞从《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说起,并举例说明了该房产该如何处理,老丁一家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
“小问题由‘法律明白人’解决,大纠纷由人民调解员和包村律师共同处理,咋会不和谐呢?”高皮匠村党支部书记王喜林笑眯眯地说。
“‘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解决问题靠的是情和理,过于‘软’,而律师处理问题靠的是法,过于硬。如果把三者结合起来,就能相互拟补,相互促进,解决矛盾纠纷更加彻底。”朱秋国说,2010年年初,新郑市司法局开始尝试1个“法律明白人”﹢3名人民调解员﹢1名律师(法律工作者)工作模式,即每10户村民中选出1个“法律明白人”,1个行政村中选派3名人民调解员和1名律师(法律工作者)。
提起这种模式,孟庄镇三旺马村委会主任刘明亮高兴地说:“村里没了矛盾,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了,一心想着如何发家致富。”
过去,三旺马村矛盾较多,村民对村委会不信任,自从有了包村律师后,他们不仅能及时解答村民遇到的专业法律问题,还指导村委会完善了村规民约,帮助规范了村民自治和村“两委”议事规则,做到了村务完全公开。
如今,新郑市共选聘1000名群众威望高、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村级人民调解员,全市3个律师事务所的40多名律师和15个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部包村,担任全市320个行政村的法律顾问。
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文海评价道:“新郑市司法局探索出的化解矛盾纠纷的模式,在全省尚属首创,既实现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无缝对接,赢得了民心,又普及了法律常识,增强了群众的法律素养。”(邓红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