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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 妥善化解民间借贷问题

2012-06-21 10:54:1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七)对社会和谐稳定与金融秩序带来负面影响

  一是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负债金额巨大的涉诉企业或企业主一旦资金链断裂,往往伴随着企业停工、倒闭,企业主出走,从而引发企业欠薪,工人失业,导致工人、放贷人、供货商聚集讨债,甚至哄抢财产,极易引起群体性事件。如乐清东特不锈钢制造有限公司老板避债出逃后的三天,公司七、八个车间的变压器、配电柜以及价值几百万的机器设备等全部被哄抢、搬空,100多名员工到当地镇政府闹访、讨薪。

  二是容易引发非法集资类犯罪。金额巨大的民间借贷特别是高利贷,背后可能隐藏着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011年下半年至2012年2月,温州市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105起,涉案金额128亿元。涉案犯罪嫌疑人144名,目前已刑事拘留107人。此类犯罪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巨大,受害人员众多,存在较多的不稳定因素。

  三是容易引发社会治安问题。截至2012年2月,全市共立因民间借贷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87起,查处133人;因此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35起,查处44人。此外,高利贷为赌博犯罪提供资金支持,加剧了赌博犯罪;有的民间借贷出借人对于到期无力还款的借款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采取威胁恐吓、纠缠斗殴或非法拘禁等不法手段追讨欠款。同时,犯罪团伙也可能采用高利放贷手段来聚敛财富,为其犯罪组织提供财力支持,容易造成黑恶势力滋生。

  (八)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

  截至2012年3月份,全市法院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未结案件数量达到4408件,同比增长123.30%,占全市法院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未结案件总数的35.59%。加上其他各类未结案,一线办案法官人均未结案达到25.82件,创近年来新高,有的基层法院部分法官手中未结案超过100件,任务极其繁重,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