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制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法制网南昌6月15日电 记者 郭宏鹏 黄辉 江西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昨天在南昌召开。会议审议了《江西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2—2015年)》和《2012年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尚勇提出,对于遇到的问题,省综治委各成员单位不能畏难推诿,必须拿出切实管用的办法加以解决;对于议定的事项,不能悬在空中,必须落实责任、一抓到底。
尚勇强调,《江西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2—2015年)》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社会管理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各地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纲要为重点,系统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把服务人民、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核心,把强化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基石,把源头预防作为关键,把打牢群众基础作为重点,把改革创新作为动力,把战略谋划、统筹协调作为方法,构建十大体系,健全运行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实现纲要提出的目标。
尚勇提出,要在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上善于攻坚,着力解决好流动人口融入城镇管理、“两新”组织服务管理、特殊人群顺利融入社会、公共安全管理、重点青少年分类帮教、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铁路、公路、输油气管道和“三电”设施安全联防以及社会管理法制化等难题,进一步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舒晓琴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综治委副主任凌成兴,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综治委副主任陈安众等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省综治委常务副主任周萌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