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缘特大网络传销案判决已经正式生效,判处被告人陈利军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判处被告人彭椿棋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对两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6月20日,该案审判长、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法官李剑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此案是四川省最大的一起网络传销案。
法院审理查明,截至2012年3月15日,四川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特大网络传销案涉及全国29个省级行政区,网络注册账户156万多个,记载有真实身份的员工44252人,层级最多达221层,完成162万多单交易,交易金额4.88亿元,陈利军及幸福缘公司非法获利2.14亿元。被告人陈利军、彭椿棋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李剑说,本案不同于传统的传销案件,对于证据的认定及量刑,仁寿法院都进行了积极探索。
三星级总监月薪12万
陈利军于2010年1月21日注册成立四川省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最初主要生产销售以葛根粉为原料的食品。因销售不畅,陈利军纠集若干人租用境外服务器,架设公司网站和员工管理系统,设立了会员入会、层级关系,薪酬制度等管理方式。
记者了解到,会员分为4级10等,薪酬主要由工资(以自己和下线的销售业绩计提)、启动津贴(达到一定层级的奖励)、培育奖金(以发展下线的人数计提)以及督察红利(以发展下线计提)4部分组成。会员又分为普通会员、星级会员、星级经理、星级总监等不同级别,每个星级下又各分为一星、二星、三星等次。三星级总监月薪达12万元。
李剑告诉记者,本案中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下线30人且层级3层”并有电子货币支付记录的账号有1.58万人次。
“这个传销组织强调‘走捷径迅速致富’,终极目标为‘一劳永逸,一夜暴富’。由于会员不可能无限增加,一旦资金链断裂,必定崩盘,将导致经济秩序的严重混乱和参与群众的巨大经济损失。”李剑说。
2012年3月15日,陈利军将公司骨干分子召集到仁寿县曹家乡开会,侦查机关将包括陈利军在内的22人全部抓获,并捣毁了该传销网络位于仁寿县的总部和产品生产窝点。截至目前,此案在全国范围内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06人。
“网络案件顺藤摸瓜的特点,决定了找到上线难度很大。”李剑表示,本案不仅抓获了上线,还一次性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大大方便了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