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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郑:“1+3+1”模式让小纠纷化解在基层

2012-06-19 10:57:3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平安网 

  河南省新郑市观音寺镇岳口村郭某厂房因排水淹了张某庄稼地,两家发生了纠纷,村里的“法律明白人”岳某多次找双方做工作,因赔偿数额悬殊太大,一直未达成协议,于是请来了人民调解员和包村律师。包村律师周铁民到实地进行丈量和评估,详细核算了张某庄稼地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并向双方讲解了民事法律相关规定,双方就赔偿问题很快地达成了调解协议。

  张某家的矛盾能够在家里面就能解决,这主要得益于新郑市开展的“1+3+1”矛盾化解模式。所谓的“1+3+1”即是一名法律明白人,三名人民调解员和一名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

  据了解,所谓的“法律明白人”就是从每10户村民中选出的1人,经过新郑市司法局对这些人的统一培训后,由他们负责这10户村民的法制宣传和解答法律问题等事宜。所选出的“法律明白人”也大都德高望重,说话有分量,村民遇到解不开的疙瘩,也愿意听他们的意见,他们解决不了的还有人民调解员和律师做后盾。

  为有效解决农村基层矛盾问题,从2010年开始,新郑市司法局开始尝试1名“法律明白人”﹢3名人民调解员﹢1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模式,如今,在新郑市基层,除了2万余名“法律明白人”外,全市还选聘1000名群众威望高、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村级人民调解员,以及当地3个律师事务所的40多名律师和15个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部包村,担任新郑市320个行政村的法律顾问。

  “‘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解决问题靠的是情和理,相对‘软’,而律师处理问题靠的是法,相对硬。如果把三者结合起来,就能相互补充,相互促进,解决矛盾纠纷更加彻底。”新郑市司法局局长朱秋国说。

  目前,“1+3+1”矛盾化解模式实施以来,新郑市仅农村法律顾问就调解纠纷2600多起,代理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500多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700多万元。

  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文海对此评价说:“新郑市司法局探索出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在全省尚属首创,既实现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无缝对接,又普及了法律常识,增强了群众的法律素养。”

[责任编辑: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