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花”更具时代气息
在上海市很多区县,除了原来一些响当当的“老娘舅”、“老舅妈”调解工作室外,很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相继成立。群众发现,现在,人民调解越来越“洋气”了:处理的“鸡毛蒜皮”少了,“疑难杂症”多了,调解员也越来越专业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增加,特别是在医疗卫生、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互联网等特定行业和领域,矛盾纠纷大量上升,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难点、热点问题。
这一形势要求人民调解组织必须及时回应,使调解事项超越原有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家长里短事”,发挥自身优势,把触角向各类行业性、专业性领域延伸。
数据显示,自2011年5月司法部下发《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以来,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已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2645个、物业管理人民调解组织2314个、道路交通人民调解组织2552个、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2495个。
据了解,各地在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中,以方便群众和调解为目的设立办公地点,积极吸收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形成了年龄知识结构合理、优势互补、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同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还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纳入政府保障,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如今,各地形式多样的专业性调解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赋予了“东方之花”这一制度全新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