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一张桌子和一部电话——就在几年前,这些还是陕西省汉中市洋县龙亭镇司法所的全部“家底”。而现在,龙亭镇司法所拥有了200多平方米的房子,按照功能设置的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等宽敞明亮,电脑、传真机、复印机一应俱全。
龙亭镇司法所的变化是近年来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强基固本”工作的一个缩影。自从2005年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使得基层工作面貌焕然一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普遍感到:这是基层司法行政变化最大的7年,是提振人心的7年,也是打好基础、摆好布局、全面提升的7年!
司法所摆脱“一穷二白”局面
基层司法所“一肩挑多职”,除社区矫正外,还承担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基层法律服务等多项职能。但是,司法所覆盖面不够、“人少活多”、“一穷二白”等一直是制约基层司法所履行职能的老大难。
这种局面必须改变!2005年,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会议,此后,司法所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战略任务得以推进。到2011年底,司法所在全国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总数达到4万多个。很多地方还在农林牧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建立司法所,大大扩大了司法行政基层组织覆盖面和服务面。
没有独立的办公用房一直是司法所硬件设施的最大“软肋”,尤其是在中西部省份,很多地方的司法所一直处在“寄人篱下”的尴尬境地。2004年之前,司法部曾经对司法所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全国80%的司法所没有独立办公用房的情况。
为此,司法部适时提出了抓基层、打基础,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全面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的总体思路,并以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为突破口,以中西部地区乡镇司法所国债项目为重点,全面推进司法所建设,司法所建设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发展历程,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从2004年开始,司法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快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历时8年,截至目前,中央和地方累计投入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资金55.5亿元,全国共新建、改建司法所办公用房35943个,建成办公用房总面积558.55万平方米,全国90%的司法所都有了独立崭新的办公用房,长期以来司法所无房、危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办公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
同时,为了解决经费紧张问题,2006年,司法部与财政部出台意见,首次明确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标准,使得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得到大大改善。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关于调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大幅提高了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标准。
“房、钱、人都有了,我们的干劲也越来越足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深有感触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