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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玫:检徽下最美丽的芬芳

2012-06-18 17:09:4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正义网 

梅玫(右2)到监舍帮教嫌疑人。

  梅花与玫瑰,两种瑰丽的花朵,组成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她就是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公诉科干警、“莎姐”办公室副主任——梅玫。

  最近,梅玫很忙,刚领回第三届重庆市“十佳女检察官”和大渡口区“2009-2011年度平安建设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两份沉甸甸的荣誉,又和同事们一道先后顺利迎接了中央综治委、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两个调研组对“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的视察工作,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她又紧张地投入到重庆市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以及大渡口区“党员风采秀”活动之中,加上作为公诉科的业务骨干,日常的工作任务也非常繁重。

  在这些重重压力之下,记者本以为梅玫会是一脸疲惫,憔悴不堪的样子,没想她一脸的阳光灿烂,可爱的笑脸和爽朗地笑声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让你觉得她永远是一个乐观向上,没有烦恼的开心果。

  作为大渡口区“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的核心成员,梅玫把自己所有的热忱和精力投入到这份钟爱的工作之中。如今,大渡口区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作为全区社会管理创新的特色项目予以重点打造,重庆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三级检察院统一设立“莎姐工作站”。“莎姐”以昂扬的姿态茁壮成长,离不开梅玫一直以来的默默坚守,离不开她的辛勤付出与精心呵护。

  她与同事创建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

  早在2004年,大渡口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学生的犯罪率开始逐年增加,并对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进行了一些初步地探索。梅玫作为未成年人案件的主要承办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失足前的懵懂、失足时的后悔、失足后的自卑,不是简单的就案办案所能改变的,仅仅依靠威严的法律,对于失足未成年人显得过于冰冷。她觉得有必要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延伸到事前和事后,通过事前预防,尽可能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通过事后帮教,使失足的未成年人能正常回归社会。

  通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和积累,2006年,大渡口区检察院正式成立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由梅玫等7名检察官组成,他们首先用网络来进行法制宣传,在大渡口区检察院的互联网页上增加了“未检之窗”栏目,反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动态,荟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此外,还专门设立了一个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旨的焦点栏目,取名为“一米阳光”, 意思是也许他们的未检工作所能起到的作用只是“一米阳光”,但是他们会为此而付出最真诚努力,履行检察官的社会责任,他们也希望社会各界都来做“一米阳光”,那么,未成年人将会拥有一个阳光灿烂的成长天空。

  检察官们经常通过写博客、写办案心得、上传照片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还设置了留言板,答疑解惑,方便未成年人及其家长们与干警沟通。至此,一个个由检察官担任的知心“莎姐”深入到了未成年人的生活中。

  她深化“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的丰富内涵

  “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成立之后,梅玫思考得更多的是如何以此为基础,不断深化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内容。2007年,她与“莎姐”们亲自编绘了第一本图文并茂的宣传书——《莎姐讲故事》。该书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便于携带的“口袋书”形式,以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贴近生活的场景和牵动人心的情节去启迪和教育青少年。在书中,“莎姐”表达了希望能够帮助未成年人的真挚意愿,公布了“莎姐信箱”和“莎姐热线”,力求与未成年人建立起长期有效的联系渠道。

  每一年,梅玫都会带着“莎姐”们到学校,将《莎姐讲故事》赠送给同学们,并给同学们进行案例讲解,有了疑难困惑,同学们总会给“莎姐”打电话、发邮件,而“莎姐”也总是认真的为他们进行解答,同学们都很喜欢这样的法律宣传形式,也渐渐地喜欢上了耐心细致的“莎姐”。2011年,梅玫组织“莎姐”们又编印了《莎姐讲故事》系列第二册法律宣传书,并在全区中学校中启动“莎姐进学校”活动,给全区的中学校赠送了三千册《莎姐讲故事》图书,还在中学生中开展了读后感征文活动,这在全区中学生中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2009年大渡口区检察院设立了“莎姐谈心室”。梅玫成了谈心室的心理辅导员,她结合案例,热情地帮助有心理障碍的未成年人从阴影中走出来。谈心室成立以来,她和“莎姐”们共为80余名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谈心解惑,取得了较好的心理矫治效果。

  2011年,大渡口检察院在新山村街道光冶社区设立了“莎姐谈心室”,有针对性的在社区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矫治和犯罪预防,并在社区聘请了两名工作人员担任“莎姐”,使“莎姐”队伍进一步壮大。莎姐谈心室”在成功调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后,梅玫又创新帮教形式,分别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制作了“莎姐寄语”,结合案情对他们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以预防再犯罪和化解被害人心理阴影。“莎姐寄语”成为帮教和预防犯罪、消除未成年人心理阴影的新载体。

  “梅玫姐姐,你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都对我这么好,我还有什么理由去做一些危害社会又损人不利己的事呢?你的来信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重新振作了起来,让我明白了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不是金钱,而是亲情、青春和自由。”这是一名未成年犯赵某某于2011年5月写给梅玫的信,对未成年人的每一封来信,梅玫都是抽出时间认真阅读并及时回信,她把回信当作了自己工作的一部分,并且很享受这种付出的快乐。

  2010年6月,重庆市检察院与重庆晨网联合打造了“阳光检察”平台,将“莎姐谈心室”、“莎姐心声”作为了重点栏目推出,在这个平台上线的第一天,梅玫许下了庄严的承诺:“成为未成年人的知心莎姐是我不懈的追求,我愿成为他们排解心魔的利剑,传递善良的益友”。多年来,梅玫一直努力践行着这一诺言,她将帮扶案例撰写成了一个个小故事,并通过留言板一问一答的方式,与师生家长交流谈心,进行法律帮扶。通过网络的传播,检察官“莎姐”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通过多年的积极探索,“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已成功创建了“7+5”帮教模式:即通过“莎姐谈心室”、“莎姐网络平台”、“莎姐讲故事”、“莎姐四进”、“莎姐信箱”、“莎姐热线”、“莎姐谈心会”等7个载体,对涉案未成年人、微罪不诉的未成年人、受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子女和中小学生5大人群进行法律援助和精神关爱。形成了集组织、办案、帮教、预防为一体的“莎姐”青少年维权“四大体系”。确立了“耐心教育、爱心感化、真心挽救”的工作理念和“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打造重庆市未成年人维权特色品牌”的工作目标。

  她勇担起“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发展的重任

  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大渡口区未成年人发案率连续下降,以近两年统计(2010年42件64人,2011年20件29人)为例,分别下降52%和55%。“莎姐” 青少年维权岗先后被命名为大渡口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重庆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示范单位、“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入围2009年第六届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候选公示单位。“莎姐”系列相关活动多次被《重庆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检察院和大渡口“四大家”主要领导先后对“莎姐”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2012年4月,中央综治委、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到大渡口区检察院调研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对大渡口区检察院的“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现在,莎姐”被越来越多的市民广为知晓,参与到“莎姐”工作中的检察官也越来越多。梅玫和“莎姐”检察官们正努力把这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推向一个更为广阔的社会层面,他们与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委、团委、妇联、街道等部门进行着更为广泛的联系与合作,力求实现更好的帮扶目的,产生更强的社会效应。同时,大渡口区检察院也安排梅玫和另个几名检察官到高校进行专业的心理学培训,欲通过专业化的学习,让她们增强素质,努力成为帮教专家。

  梅玫说:“每一个孩子背后都有一个故事,每一个孩子都是带着善良来到人间,他们不小心走岔了路,我所要做的,就是不离不弃的牵着他们的手,把他们带回正途,或许路途艰辛,但是我一定不能放弃。”

  回头看看这一连串坚实的脚印,每一步都清晰地勾勒出梅玫付出的汗水和努力。为了心中永恒的追求,为了检察事业的发展,梅玫和“莎姐”检察官正以用百倍的努力和满腔的热情,用忠诚和青春诠释着公平正义,用心血和汗水谱写着和谐乐章,用平凡创造着伟大,这朵检花正绽放着最美丽的芬芳。(沈义 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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