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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玫:检徽下最美丽的芬芳

2012-06-18 17:09:4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正义网 

  她深化“莎姐”青少年维权岗的丰富内涵

  “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成立之后,梅玫思考得更多的是如何以此为基础,不断深化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内容。2007年,她与“莎姐”们亲自编绘了第一本图文并茂的宣传书——《莎姐讲故事》。该书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便于携带的“口袋书”形式,以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贴近生活的场景和牵动人心的情节去启迪和教育青少年。在书中,“莎姐”表达了希望能够帮助未成年人的真挚意愿,公布了“莎姐信箱”和“莎姐热线”,力求与未成年人建立起长期有效的联系渠道。

  每一年,梅玫都会带着“莎姐”们到学校,将《莎姐讲故事》赠送给同学们,并给同学们进行案例讲解,有了疑难困惑,同学们总会给“莎姐”打电话、发邮件,而“莎姐”也总是认真的为他们进行解答,同学们都很喜欢这样的法律宣传形式,也渐渐地喜欢上了耐心细致的“莎姐”。2011年,梅玫组织“莎姐”们又编印了《莎姐讲故事》系列第二册法律宣传书,并在全区中学校中启动“莎姐进学校”活动,给全区的中学校赠送了三千册《莎姐讲故事》图书,还在中学生中开展了读后感征文活动,这在全区中学生中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2009年大渡口区检察院设立了“莎姐谈心室”。梅玫成了谈心室的心理辅导员,她结合案例,热情地帮助有心理障碍的未成年人从阴影中走出来。谈心室成立以来,她和“莎姐”们共为80余名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谈心解惑,取得了较好的心理矫治效果。

  2011年,大渡口检察院在新山村街道光冶社区设立了“莎姐谈心室”,有针对性的在社区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矫治和犯罪预防,并在社区聘请了两名工作人员担任“莎姐”,使“莎姐”队伍进一步壮大。莎姐谈心室”在成功调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后,梅玫又创新帮教形式,分别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制作了“莎姐寄语”,结合案情对他们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以预防再犯罪和化解被害人心理阴影。“莎姐寄语”成为帮教和预防犯罪、消除未成年人心理阴影的新载体。

  “梅玫姐姐,你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都对我这么好,我还有什么理由去做一些危害社会又损人不利己的事呢?你的来信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重新振作了起来,让我明白了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不是金钱,而是亲情、青春和自由。”这是一名未成年犯赵某某于2011年5月写给梅玫的信,对未成年人的每一封来信,梅玫都是抽出时间认真阅读并及时回信,她把回信当作了自己工作的一部分,并且很享受这种付出的快乐。

  2010年6月,重庆市检察院与重庆晨网联合打造了“阳光检察”平台,将“莎姐谈心室”、“莎姐心声”作为了重点栏目推出,在这个平台上线的第一天,梅玫许下了庄严的承诺:“成为未成年人的知心莎姐是我不懈的追求,我愿成为他们排解心魔的利剑,传递善良的益友”。多年来,梅玫一直努力践行着这一诺言,她将帮扶案例撰写成了一个个小故事,并通过留言板一问一答的方式,与师生家长交流谈心,进行法律帮扶。通过网络的传播,检察官“莎姐”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通过多年的积极探索,“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已成功创建了“7+5”帮教模式:即通过“莎姐谈心室”、“莎姐网络平台”、“莎姐讲故事”、“莎姐四进”、“莎姐信箱”、“莎姐热线”、“莎姐谈心会”等7个载体,对涉案未成年人、微罪不诉的未成年人、受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子女和中小学生5大人群进行法律援助和精神关爱。形成了集组织、办案、帮教、预防为一体的“莎姐”青少年维权“四大体系”。确立了“耐心教育、爱心感化、真心挽救”的工作理念和“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打造重庆市未成年人维权特色品牌”的工作目标。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