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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庐阳"检察官法律服务站"受人民群众欢迎

2012-06-18 16:58: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到社区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

  上午10点10分,记者来到社区检察官刘凤月负责的亳州路街道钢苑新村居委会。作为庐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的一名干警,刘凤月要代表院里在社区公开宣布一份不起诉决定。

  事情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去年11月13日下午,保险公司业务员葛某骑车来到公司楼下的停车场,准备离开时,被停车场收费员金某叫住,索要1元钱停车费。小葛说自己是保险公司员工,公司和停车场有协议,可以免费停车,并因此与金某发生争吵。金某的同事、保安方师傅过来帮忙,双方厮打在一起。冲突中,葛某将方师傅眼睛和鼻子打伤,经鉴定属于轻伤,葛某因此被警方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今年3月,在支付给方师傅1.7万元医疗费和赔偿费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葛某被取保候审。鉴于葛某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且主动投案,庐阳区检察院决定对葛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类矛盾冲突在百姓生活中可能经常遇到,为起到普法效果,我们决定到社区公开宣布。”刘凤月说。

  走进钢苑新村居委会的小会议室,记者看到葛某和家人、方师傅以及社区几十名群众、物业公司员工等已经等候在那里了。当着大伙儿的面,刘凤月一字一句地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

  “方师傅,如果不服,您还可以在七天内向合肥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我没有什么意见。”

  “既然已经谅解了,双方就握一下手吧。”刘凤月一提议,方师傅便主动伸出手来,双方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受此感染,葛某也一再真诚地表示着歉意。

  “这样公开宣布的方式非常好,不仅能让小葛放下思想包袱,而且能起到普法效果,对于社区群众了解检察职能、增加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也都有好处。”钢苑新村居委会主任陈荣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