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的发展不仅使人类摆脱了茹毛饮血的原始状态,而且引领人类向温饱富足的现代化生活迈进。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自然、社会与人的格局突变为以科技为轴心的异化式的旋转态势,人创造了科学技术,却不能有效地控制技术的张力。人、自然和社会都在科学技术的无限扩张下畸变为一种新的附属物。[9]解铃还需系铃人,科学技术发展给人类生存环境带来的不利,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问题,最终还得通过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来改善。鉴于科学技术“为善”和“作恶”的双重属性,我们应当正确引导科学技术的开发利用,将科学技术活动限制在环境承载力可以承受的限度内,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必须考虑物质环境世界的承受能力。正如,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所明确指出的:“当前的历史阶段要求人类在计划行动时更加谨慎地考虑给环境带来的后果。为了在自然界获得自由,人类必须运用知识,同自然取得协调,以便建设更良好的环境。”
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应当与环境承载力的具体状况相协调,环境承载力究竟是否会被人类行为破坏,最终还是取决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状况。这就要求我们对科技的价值给予重新审视,不应仅仅把它作为追求人类自身发展的一种功利手段,同时还应充分发挥其协调人与外部环境之间关系的有效性,以实现人类的最终可持续发展。为此,我们必须得调整人类的科技价值观念,使科技在环境承载力的范围内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唯有确保物质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才可能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如果科技是负载着价值的,我们就必须对渗透在现代科技中的价值进行调整,使它对自然更加友好。而如果科技是中立的,则我们实际上只能对科技的运用者予以规范,对科技所提供的控制和掠夺自然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进行外在的限制”。[10]
三、结论
由此看来,环境承载力能否得以维续,事关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而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影响环境承载力的关键因素。因此,在科学技术方面,我们应在各种科技研究、开发、推广、使用前对其进行相应的环境承载力评价,以实现科技发展与环境承载力保持之间的协调平衡。“环境承载力评价,就是要在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下,在不超出生态环境系统弹性限度条件下,对环境可支撑的人口、经济规模和容纳污染物的能力,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通过评价确定各区域的承载能力和承载水平。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环境承载力是由水、土地、大气、生态等环境要素决定的,从实际可操作性出发,环境承载力评价可以通过对水、大气、生态等环境要素子系统的评价来实现,根据‘木桶原理’,环境承载力中最薄弱的环节决定总体承载力。”[11]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不但需要考虑环境的综合承载力,而且需要考虑组成环境系统的各环境要素的承载力水平。科技的发展进步不能够,也不应当突破环境的承载力,否则,科学技术必将走向不可进步的绝路。
综上所述,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在科技发展的具体阶段上,科学技术与环境承载力之间应当保持相应的协调平衡,才能真正实现双赢,人类社会也才能真正实现永续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