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普兰店市莲山镇矿业公司因未与该镇水门子村老犸沟屯村民就挖矿补偿问题达成协议,双方产生矛盾。矿业公司组织矿工在老犸沟屯山上挖矿时,与陆续赶到挖矿地点阻止挖矿的村民发生械斗。当天下午,村民又在该屯屯口,将从矿业公司方向驶来的两辆轿车堵住进行打砸,并对矿业公司的人进行殴打,致其受伤。案件发生后,村民先后到检察机关及政府部门上访。
由于该案涉及百姓利益,事关当地的社会稳定,普兰店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在积极对案件进行认真审查的同时,他们将工作重点放在与村民代表的沟通上,组织专门人员与村民代表座谈,耐心细致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及时了解上访村民的思想动向,并为上访村民认真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解答了他们对案件的诸多疑惑,使上访村民感受到了检察机关踏实的工作作风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态度。
针对这起涉案人数众多,证据十分复杂的案件,该院办案人员加班加点、不分昼夜地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审查,在固定证据的基础上,果断对案件事实清楚部分先行予以起诉。为做好息诉息访工作,该院党组副书记、主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姜健同志多次到老犸沟了解村民诉求,并数次与莲山镇政府沟通,加强对案件的跟踪和督办。对走访中发现的该案一位当事人因被羁押,妻子腿部残疾无法从事耕种的情况后,及时将问题反映给莲山镇政府,从而使该户村民的春播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与此同时,该院还从案件的起因入手,建议莲山镇政府对莲山矿业公司与老犸沟屯村民进行调解,以彻底化解社会矛盾。据了解,目前双方已初步达成和解意向。(张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