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6月4日至10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在自治区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月31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该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此次执法检查将在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康复、教育情况等。检查组将听取当地政府关于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汇报,与人大代表、有关单位负责人、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座谈,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和康复机构等场所进行实地考察。
据了解,自治区现有残疾人106.9万,涉及389万家庭人口。多年来,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残疾人自身素质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残疾人工作机制已基本形成,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体系初步完善。“十一五”期间,通过各种康复项目和工程,自治区19.86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在全国率先将部分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资助残疾人参加新农合,使残疾人参与新农合的覆盖面达到96%。
自治区残疾人就业工作也取得稳步发展,城镇就业残疾人达到6万余人,农村从事种植、养殖业的达到18万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残疾人毕业生有90%与用人单位达成了用工意向。残疾人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13所,小学附设特教班9个,在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达到59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