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曲明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质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一致
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制度形态,最集中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需要,是人民群众实现根本利益的基础。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又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破除了对社会主义教条和僵化的束缚,从中国实际出发,充分体现具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优越性。实践证明,正是这些制度的贯彻落实,生动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使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使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使国家的综合实力得到极大增强,使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人民能够日益满足物质文化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GDP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有了很大提高,充分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各项具体制度,体现了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特点和优势。通过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不断缩小贫富差距。通过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通过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等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差距,推动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无论是根本制度,还是基本制度,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体制机制,还是体制机制基础上的具体制度,都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制度体系。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创建了最好的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在普选基础上选举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为社会主义制度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证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起来,既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又注重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实现了效益与公平的高度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真正使人民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又是社会财富的享用者,从而最大限度激发人民主人翁精神,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
人民群众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决定力量
人民群众是历史和制度的创造主体,是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力量之源。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人民群众。
人民群众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主体。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制度、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归根结底取决于这个国家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具体国情和历史文化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从我国国情出发,经过长期独立探索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是人民群众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要坚持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努力使各阶层、各群体的意见和利益诉求都得到通畅的表达,使群众智慧在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中真正得以体现和发挥作用。要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与完善能够真正体现人民意志。
人民群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创新的主体依靠力量。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道路拓展永无止境,制度完善永无止境。党和人民的实践是不断前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将在党和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必将在深入推进现代化建设中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将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不断完善。人民群众从实际出发创造性的实践活动,对成熟的制度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不完善的制度要加以完善,没有的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努力创新,从而,进一步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化水平。
人民群众是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决定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五个优越性,哪一条也离不开人民群众。
人民群众的拥护是衡量制度好坏的最高标准
判断一种制度的好坏优劣,最根本的标准是看人民群众是否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能在中国扎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形成,就是因为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社会公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民经济长期高速发展,人民生活逐步改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不断提高,社会保持稳定,这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保证作用功不可没,由此才为人民群众所拥护,才具有巨大的生命力。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大视角,紧紧抓住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这个根本,也必须以人民群众拥护为标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西方的议会制度有着本质区别,同时与当年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有所不同,是完全符合中国具体实际的独特而科学的制度。它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在环球视野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先进的社会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创新性,它没有样本,但有基本准绳,它始终坚持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没有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最高标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就在于不断完善和创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定能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一定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包容性。我们之所以吸收世界各国的进步因素,是因为这些进步因素是人类的共同财富,符合人类发展的根本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包容性,这种包容性是以是否符合人民利益,是否符合人类发展趋势为尺度,是以人民拥护为根本标准。
(作者单位:辽宁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