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外事局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法院外事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就法院外事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审判工作大局进行了探讨。
据了解,多年来陕西高院党组高度重视外事工作,本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围绕大局,创新工作”的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先后制定了《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及国外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委托我国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有关法规、意见和通知》、《外事出访规定》、《关于全省法院涉外案件审理的国际司法协助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全省法院涉外案件审理的国际司法协助工作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等多项外事工作规章制度,有效地推进了陕西法院外事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陕西高院被授予2011年度“全省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最高人民法院外事局负责人说,做好法院外事工作,需要各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要建立健全良好的工作机制,要做好相应的经费保障,要保持高层次的外事交流渠道,同时也要多增加横向交流。(朱云峰 黄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