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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冰 王晓影:执行调解与人生境界

2012-06-03 07:45:2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 李 冰 王晓影

    说起执行案件中的调解工作与做人境界之间的关系,可能是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有那么一起执行案件,让我超越了普通的工作,从而上升到为人处世的人生境界。

    众所周知,执行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大难题。个中的艰辛不仅让每个跨进法院门槛的当事人铭记不忘,就是对于办案法官来说,也有着说不出的苦辣酸甜。

    参加工作以来,我承办了上千起执行案件,只有那次普通的宅基地纠纷案件让我终身难忘,可以说让我深刻体味到了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在《人间词话》中所精辟分析的人生三境界。透过厚厚的76次调解记录,我也切身感受到执行工作的艰辛,执行法官的无奈。

    一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案件中的申请人叫李新,被执行人叫李学,是同一个村庄的村民。两家是前后邻居,李新在前,李学在后。村里按照镇政府的统一指示进行新农村规划。规划中,李新得到了位于李学老宅基地上的部分土地,并按照程序申领了土地使用证。

    看到自己的老宅基地划归他人,李学一家很是生气。以该地是自己家的老宅基地为由,趁李新两口子外出打工不在家之际,强行在李新宅基地上建起新房五间。

    李新得知消息后,赶紧回到家中,找镇政府及土管部门解决问题。面对土管部门的制止,李学不理不睬,坚持将新房盖起。

    看着李学一家的蛮横,李新很是气愤,一纸诉状将李学告到法院。法院在查清事实经过后,依法判决李学将建于李新宅基地上的瓦房予以拆除。一审结束后,双方都没上诉。案件生效后,李学还是拒不履行义务。

    执行过程中,我发现李学老两口都已年过六旬,膝下四个儿子,其中两个儿子患有精神疾病,都四十来岁了还是光棍,家庭条件很差。为了盖房,老两口已经耗费了一生财力,可以说该案中的房屋就是他们的命。

    看到我们前来送达执行通知书,李学多次扬言,如果法院强制拆房,自己就和李新家进行火拼,同归于尽,谁也别想有好日子过。一时之间,邻里矛盾激化,乡村干部也一筹莫展。

    作为案件承办人的我,宛若清冷的寒秋,独自登上高高的宫阙殿宇,放任着情绪的宣泄,走不出迷茫的困境。

    二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案件似乎已经进入“死胡同”,没有丝毫可以缓和的余地,但我没有灰心,先后76次前往双方当事人所在乡村,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其实我心中也十分清楚:本案按照生效法律文书进行强制执行,没有一点错误,李学一家辛辛苦苦盖好的房屋被拆除,成为一片废墟,一家人的心血就要白费。李学一家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很可能酿成大规模的流血事件。

    可是,若不拆除房屋,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法律的权威得不到维护,李新很可能会继续上访。怎么想都没有合适的方法来解决问题,我一时间也陷入困境。

    就在山重水复疑无路之时,我另辟蹊径,想出一个新的方法,就是对该房屋进行估价,让申请人购买。这样申请人可以合法使用该片宅基地,而被执行人也可以少受损失,这样的结果两家可能都接受。

    当面前出现柳暗花明时,我的心情一下子开朗起来,赶紧找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找村干部配合做工作。经过数十次艰辛调解,两家对调解结果都松了口,接受了我提出的调解意见。李学同意将建在李新宅基地上的五间房屋作价4.2万元卖给申请人,自己放弃该房屋的所有权。

    问题又出来了,李新家徒四壁,东拼西凑才借到2.5万元,实在拿不够李学提出的数额,案件再次陷入困境。经请示院领导后,决定从司法救助款中拿出1.7万元,为申请人补足差额,双方进行了交接。

    预定交接那天,正下着小雨。我和同事冒雨来到柳林村,道路一片泥泞,车辆无法通行,我们只好趟着积水来到被执行人家中。

    此前已经通知李学将五间新房内的家具等物品搬出,可是当我们来到屋内时才发现,还有一张大床没有搬。

    我说:“老李,你赶紧将床搬出去,我们把钱给你,案件就算是结束了。”李学没有说啥,可是其妻子却在一旁大声嚷嚷:“七不出,八不归的,今天说啥也不挪。你们是想让俺一家都死啊!今天如果让俺腾房,俺现在就去死。”其两个傻儿子也在一边大喊大叫,就是不愿意腾房。

    看到家人一致不同意腾房,李学也显得很无奈,围观群众也议论纷纷。原来在农村地区按照老俗话,“逢七”的日子不适宜外出,“逢八”的日子不适宜回家。否则就是不吉利,家人很可能要遭受不幸。

    这本是迷信思想,可是当事人却坚信不移,真让我哭笑不得。

    三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在村干部的配合下,我又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后同意于后天,农历十九,一个十分吉利的日子,进行交接。

    那天,是星期六。既然是当事人约好的日子,我们也放弃了休息,第76次来到柳林村。看到我们早早地来到,李学顿时感到不好意思,连忙带着儿子将房屋清扫干净,经过验收后,将钥匙交到我手中。而后,李新将购房款也交过来,案件终于圆满执结。

    临走时,看着为两家纠纷多次奔波的我,被执行人两个傻儿子呵呵地笑,围观村民则报以阵阵掌声。这掌声是赞扬,是肯定,更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来的路上,我思索很久。76次艰辛的调解,我终于成功化解了一起困扰两家多年的积怨,促进了邻里和睦与社会和谐。任何工作,只要不怕麻烦,不怕辛苦,一定会走出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困境,迎来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新天地。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作者单位: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