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法治浙江”过程中,浙江省各地努力实现由防范控制型向服务型管理转变,探索建立了一批为群众提供就近便捷服务的基层窗口平台,真心实意听民声、解民忧,与此同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创新工作载体,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努力把各种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从2008年开始,舟山市探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社会管理新方式。该市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将100到150户家庭划定为一个网格,把全市43个乡镇、街道划分为2464个管理服务网格,通过整合公共服务资源、组建管理服务团队、运用信息化手段,为网格内的居民提供多元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至今为群众解决问题8.8万余件,解决率达到99.9%。
推广舟山经验,截至目前,浙江省已有1502个乡镇和街道、32469个村和社区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这一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推动社会管理向末端延伸,城乡并举、优化服务、动态管理,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适应新形势,在传统行政手段之外,浙江省各地善于运用法律、经济、道德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法治指数、诉调对接、一村一法律顾问、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大调解”工作格局、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这些法治化特征明显的社会管理新方法,正在全省各地推广实施,发挥着重要作用。
从2010年5月开始,杭州市律师进社区。市政府每年拨款300多万元,统一向律师所购买法律服务,给全市529个社区全部配备了社区律师,每周定期到社区免费服务半天,解答处理法律难题,举办法律培训,帮助社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主持调解疑难纠纷。一年多来,社区律师预防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民生优先共享法治浙江新成果
缓解公共交通难、建设社区视频监控……绍兴市今年新推出的12项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每项都与老百姓有关,每项都进行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市长钱建民说,“举办听证会,进行重大项目公示和风险评估,有利于吸取民意、改善民生。”
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建设“法治浙江”的一大创新。目前,全省11个市和90个县、市、区都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省已评估重大事项3087项,其中暂缓实施和不予实施的300多项,占10%,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2011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071元,比上年增长9.5%,连续27年位居全国各省、自治区首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71元,比上年增长13.2%。加强“法治浙江”基层基础建设,社会管理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目前,浙江省多座城市跻身“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行列,其中杭州市已连续7年夺取桂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