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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督办特大拐卖儿童案告破 解救31婴儿抓76嫌犯

2012-06-01 16:38: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云南网 

    雷霆出击 多地警方决战滇、冀、鲁

    根据掌握的犯罪线索分析,收网抓捕时机已经成熟,各路侦查员摩拳擦掌等候命令。

    “立即收网,坚决打掉涉案犯罪团伙。”远在昆明坐镇指挥的何伟国局长、陈红跃处长下达了收网命令。一场声势浩大的“捕狼行动”随即展开。

    4月18日至5月6日,专案组在在云南砚山县城、盘龙乡和蚌蛾乡等地将姚某和李某夫妻团伙、王某和侬某夫妻团伙,王某和段某夫妻团伙、王某(32岁,文山州砚山人)和王某某兄弟团伙共计10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解救被拐卖婴儿3名。

    经审讯,侦查员进一步掌握了一个从苗寨收购、贩卖婴儿的苗族犯罪团伙线索。5月7日,专案组在文山州广南县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男,29岁,苗族,文山州广南人)、杨某(女,31岁,苗族,文山州广南人)、熊某(男,28岁,苗族,富宁县人)、杨某(男,32岁,苗族,文山州广南人)。

    4月20日至5月15日,抓捕组辗转7省6市11县,在河北省公安机关协助下,抓获崔某、蔡某、赵某、张某、王某等34名犯罪嫌疑人,解救被拐卖婴儿12名。

    5月11至13日,专案组在山东济南、临沂警方协助下将周某、仇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利欲熏心金钱链下的“黑色”交易

    经缜密摸排,专案组查明:该特大拐卖婴儿集团之所以铤而走险,完全是利益使然:

    收购婴儿的价格是每名8000至10000元,通过层层加码,最终到买家手里一个婴儿的“价格”少则两万,多则四五万,其中以杨某、罗某、熊某、杨某苗族拐卖婴儿团伙为第一级交易,刘某家族、姚某和李某夫妻、王某和侬某夫妻,王某和王某某兄弟,段某和王某夫妇5个犯罪团伙为二级交易,河北省田某、朱某为三级交易,耿某、吴某、李某、龙某等21名犯罪嫌疑人为中间人,崔某、蔡某、赵某、韩某等14人为介绍人,廉某等20余人为收养人,76名犯罪嫌疑人共同参与了买卖婴儿。

    至此,“2011.11.7”拐卖婴儿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6名,解救婴儿31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讯中。(杨之辉 王正东 唐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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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警方告诫忽视法律和存在侥幸心理的人员切勿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