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政法版> 部门要闻> 最高检

最高检:加强举报人保护奖励和答复工作

2012-05-29 15:57:3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5月29日电(记者 陈菲)“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群众举报或通过群众举报深挖出来的占到很大比例,很多大案要案是通过群众举报查办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柯汉民29日说。

  29日,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举报暨涉检信访工作座谈会,对当前检察机关接受群众举报查处职务犯罪,以及加强举报人保护奖励和答复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

  加大举报线索初核力度

  群众的举报是社会问题的“风向标”。近年来,各级检察院举报中心加大对举报线索的初核力度,积极加强与侦查部门的协调配合,查处了一批窝案串案。

  2008至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对性质不明难以归口、群众多次举报未查处的举报线索初核近八万件,向侦查部门移送了一批立案案件。

  如广州海珠区检察院初核的黄埔海关、物流系统18人受贿窝案,被评为2011年广东省十大精品案件。

  “各地重点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发生重复访、告急访、集体访、越级访的举报线索,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柯汉民说。

  加强保护消除举报人“后顾之忧”

  举报是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方式。为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检察机关坚持在举报线索处理的各个环节,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细化工作责任。

  据了解,很多地方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举报密室等专门接待场所,堵塞管理漏洞,防止信息泄露。2011年,最高检部署开展了举报线索保密及举报人保护工作检查活动,进一步推动了举报保密、保护制度建设和硬件改造。

  “检察机关将认真做好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厉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消除群众后顾之忧,为群众安全举报提供保障。”柯汉民强调。

  在加强保护的同时,各地检察机关还加大了对举报人的奖励,激发群众举报热情。

  2008至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20228人,发放奖金1958.77万元,奖励人数较上一个四年增加了6.8倍,奖金数量增加了64.2%。

  “对侦破案件有功的举报人都应及时足额给予奖励,有重大贡献的给予重奖,这样才能弘扬社会正气。”柯汉民说。

[责任编辑: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