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专题>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理论汇编> 文件汇编

《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颁布实施

2012-05-28 16:43:2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浙江文明网   

    24.发挥法律规约的约束作用。将公民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相结合,发挥法律普遍性、权威性、强制性的优势,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大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力度,实现公民文明素质和法律素养的同步提升,保障公民道德建设健康发展,以法律的硬约束促进人们道德养成。顺应形势发展,遵循公民道德建设内在规律,适时修订完善市民守则、社区公约、村规民约等道德规范,引导人们尊重规约、遵守规约。

    25.发挥公民个人的自律作用。要培养人们的道德自律能力,引导人们充分认识到道德的遵从是来自于自身对道德的需要,是个人立身处世的根本,从而做到自立规范、身体力行,凭着良心、良知做事,自觉把握、检验和校正自己,并将道德情感转化为道德行为,使自己的言行举止符合道德规范。要引导人们自觉做到“慎独”、“知行合一”,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在实践中不断追求高尚的道德境界。

    26.发挥社会宣传的渗透作用。要充分发挥居(村)民议事会、居(村)务公开栏、宣传栏、宣传橱窗、户外广告、城乡建筑立面等各类社会宣传媒介对人们道德认知的渗透作用,以法制宣传、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为重点,提升人们的道德鉴别力。围绕“法治浙江”建设目标,着眼于增强全社会的法治理念、法治意识和公民意识,大力加强普法宣传,认真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着眼于增强公民的科学意识,大力加强科学知识教育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讲科学的社会风气,提高移风易俗的自觉性,增强抵制“法轮功”等歪理邪说的能力。

    六、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要求

    27.在弘扬雷锋精神中夯实道德建设的群众基础。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采取切实措施,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促进公民道德建设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大力弘扬和传承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引导人们自觉把个人的追求和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前途联系起来,积极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大力弘扬和传承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引导人们以帮助他人为最大快乐,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相互尊重、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和谐融洽”的良好社会风尚;大力弘扬和传承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引导人们胸怀理想、脚踏实地,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刻苦钻研、精益求精,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业绩;大力弘扬和传承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引导人们克服精神懈怠,永不自满、永不停歇,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大力弘扬和传承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致富观、价值观和幸福观,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始终保持富而思源、知足常乐的心态,不懈追求心灵的愉悦、精神的富有。要坚持党员干部带头、群众广泛参与,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活动,用雷锋精神引导人们自觉参与道德建设,进一步激发群众心中蕴藏的道德热情,焕发人们参与道德建设的积极性,积极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建设氛围。

    28.在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提高人们的道德素养。要以“关爱社会、关爱他人、关爱自然”为内容,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奉献他人、提升自我”的志愿服务理念,不断创新志愿服务形式,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队伍由青年为主向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转变、志愿服务活动由阶段性为主向经常性转变、志愿服务管理由松散型向规范化转变。通过论坛、微博、QQ群等各种有效载体,动员和引导更多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投身志愿服务。着眼于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以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和优质服务等重点内容,积极探索开展文明礼仪志愿服务、窗口行业志愿服务、秩序维护志愿服务等关爱社会的志愿服务活动。着眼于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扶老助残、帮困解难、应急救助等各种形式的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着眼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项目化操作、工程化推进为手段,继续开展绿化美化、环保实践、改善城乡面貌和生活环境等各类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共同创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29.在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提升道德建设的内涵。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县(市、区)、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文明街道、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社区、文明风景旅游区、高速公路文明服务区、文明公路、文明家庭(户)、绿色社区、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平安创建、和谐创建、无邪教创建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军(警)民共建等活动,在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渗透文明修养,加大道德建设考核力度,真正把道德建设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过程,扩大精神文明建设辐射面,切实增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争取更多单位、更多公民参与到公民道德建设实践中来,在全社会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城乡文明程度。

    30.在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加强道德建设的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力度,统筹发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公民道德建设,不断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引导“双万结对共建文明”活动在进一步为农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经济发展、环境改善的同时,继续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农民群众的道德素质。大力开展“乡风评议”活动,突出移风易俗重点,普及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文明礼仪,引导农民群众摒弃不良习俗,逐步在农村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文明的社会风尚。广泛开展农村“种文化”活动,把文化培训辅导、文艺才能培育和文化素养教育与道德建设有机结合,在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的过程中提升农民群众的道德素质。重视外来务工人员的道德建设,通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等途径,提高他们的文明素质。

    31.在未成年人教育中注重道德实践的体验。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大力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阵地工程”、“净化工程”、“精品工程”、“绿网工程”、“帮扶工程”等“五大工程”,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十件实事”。全面实施“春泥计划”,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探索和丰富城镇未成年人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组织广大未成年人开展道德实践、社会体验、能力提升和文体娱乐等活动,不断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让广大未成年人在参与活动中丰富道德体验,端正道德认知,增强道德认同,提升道德境界。

    32.在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中提升网民的网络道德。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加强对网络、手机、博客、微博等新兴媒体的监督和管理,加大网上正面宣传和管理工作的力度,引导网络机构和广大网民自觉增强网络道德意识,积极发布科学、健康、有益的信息,切实防止虚假、反动、迷信、淫秽、庸俗等不良信息的传播,共同建设网络道德。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汇集、研判和应对机制,及时疏导、调节不良社会情绪。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加大网上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的力度,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广大网民。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