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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指挥摧毁盗刷信用卡购买黄金犯罪团伙

2012-05-24 08:58:1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贪财又贪色,“职业刷金手”露出马脚

    正当办案民警对这批信用卡被盗刷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时,2011年10月30日,宁波市民沈某的信用卡在湖南郴州一金店被盗刷19万多用于购买黄金。案件接二连三发生,而侦破工作却进度缓慢,让办案民警感到压力倍增。

    2011年11月14日,民警冯永明正在对报案材料梳理时,突然接到湖南郴州警方打来电话,称在当地已将使用伪卡购买黄金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当场抓获。原来,杨某是“职业刷金手”,负责拿伪卡到金店买黄金(按照行话叫“刷金”)。“职业刷金手”每到一个地方,都先到金店踩点,通过申请办理贵宾卡、大客户卡等,获得“绿色通道”等特殊服务。这样,便于麻痹金店工作人员,让他们放松警惕,从而达到以最快的速度实现盗刷信用卡购买黄金的目的。

    2011年10月30日,杨某在刷卡的当天,喜欢上了金店的女服务员王某。他想,跟王某搞好了关系,既能达到“刷金”目的,又“抱得美人归”,岂不“两全其美”?

    湖南郴州警方接到宁波警方的协查通报后,通过服务员王某获取了杨某的手机号码。随后,当杨某联系王某准备再次“刷金”时,被郴州警方当场抓获。

    势如破竹,三地收网,人赃俱获

    2011年11月15日,警方成立“11·15”信用卡系列诈骗案专案组。专案组经过综合信息研判后基本断定,以邵某龙、邵某凤等人(均为广东电白县人)为首的犯罪团伙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1年12月下旬,由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副局长许国平带队,专案组一行赴广东广州、茂名等地开展实地摸排侦查工作。在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掌握了该犯罪团伙成员活动轨迹和基本犯罪证据。

    2012年1月初,专案组获悉线索,犯罪嫌疑人邵某龙等人在重庆某金店通过盗刷伪卡购买到120余万黄金,正准备携赃物乘机带往广州。专案组果断决定对已掌握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收网抓捕。

    警方通过机场查询获悉,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兵分两路”,分别从重庆、成都两个机场乘机飞往广州。2012年1月6日至7日凌晨,在广州、成都两地机场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三地同时开展集中抓捕行动。行动中,共抓获包括首要犯罪嫌疑人邵某龙、邵某凤在内的11名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用伪卡盗刷后购买的黄金物品(包括金条、黄金首饰)共计3000多克,价值120万余元,缴获伪造的信用卡十余张、读卡器5个,集中抓捕行动取得了人赃俱获的重大战果。

[责任编辑:王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