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现信用卡被异地盗刷案件:银行卡明明在自己手上,却收到银行短信通知称银行卡在外地被刷卡消费十多万元用于购买黄金……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统一指挥部署,浙、粤、渝、川、湘、沪等六省市公安机关同心协力、联手出击,于近期捣毁一横跨六省市的伪卡犯罪团伙,成功打响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集群战役第一枪。
卡在身上,人在家里,钱却没了
2011年10月2日9时20分,浙江宁波市民王坚收到短信提示:您尾号为1025的信用卡,于2011年10月2日在湖南衡阳消费16.6万元。
收到短信后,王坚想:我人在宁波,卡在手里,怎么会在湖南消费呢?难道是骗子想骗钱?他马上打电话到银行了解情况。银行客服人员证实了这笔消费记录,并告诉他原因不详,要了解详细情况得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银行营业厅。
听到这里,王坚脑袋一片空白,16万多,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他匆忙找到身份证,拿着信用卡,急急火火赶到银行营业厅。银行柜台营业员经过查询证实了该信用卡确实刚刚在湖南衡阳张万福金店消费16.6万元用于购买黄金。
王坚急了!跟银行工作人员争吵起来。但银行也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解释。于是,王坚匆匆赶到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就在民警询问案情时,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士闯进值班室,冲着民警大喊:“快!快点!你们赶紧去抓人啊!他们肯定还在那里跑不远的!”这位女士叫许艳,宁波人,她也是刚刚收到银行提醒短信,说她的信用卡在湖南长沙消费18万元。她刚刚在银行得到确认,这笔消费确实存在!
两笔消费款项就高达34万多!民警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马上向大队长张杰汇报。张杰一边迅速安排民警联系湖南长沙警方,一边打电话向分局领导汇报。
初露端倪,嫌疑人来自同一地区
接报后,宁波市公安局江东分局副局长许国平及时部署经侦大队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办案民警在银行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分别调取了报案人王坚、许艳的银行卡消费流水单,经综合分析,发现两人被异地盗刷的银行卡消费交易明细单中有明显的交叉点,即被盗刷前一段时间均有在宁波月湖酒店消费的情况。
于是,侦查员赶赴月湖酒店进行实地调查,通过调取报案人王坚、许艳当天在酒店的相关消费记录发现,曾经为二人在酒店包厢消费时服务的服务员梁某等三人,均为广东电白籍人,在案发以后几乎同时离职,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办案民警冯永明对国内其他地方类似案件的研判分析后发现,广东珠海、广州等地也出现类似案件,且涉案人员均为广东电白籍。
这肯定不是巧合!职业的敏感性更加深了冯永明对案发后同时离职的梁某等三名服务员的怀疑。
此后,宁波市又连续发生多起银行卡被盗刷案件。警方通过对涉案信用卡的消费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发现,持卡人均在2011年11月至12月期间有在本市月湖、石浦等酒店消费的记录,而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持卡人在上述酒店消费和结账时的服务员均为广东电白籍人。
这进一步证实了办案民警的推断。
但是,犯罪团伙是如何获得受害人银行卡信息及密码的?如何伪造银行卡?又是通过什么手段套现的?
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通过对信用卡刷卡记录数据分析后基本断定,在宁波市区存在一伙广东电白籍人员,以应聘工作为由到各大酒店、宾馆应聘服务员。在为客人结账时,窃取受害人银行卡相关信息,然后制作伪卡并盗刷消费。至此,涉案人员和作案手段基本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