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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确立49家法院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

2012-05-19 10:48: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短 评

    切实提升人民法院教育培训水平

    5月18日,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名录正式揭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等49家法院榜上有名。

    现场教学基地的确立,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提出的“一个目标、两个转变、三个倡导”教育培训工作方针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中的现场教学环节有了载体、有了依托,朝着制度化、规范化道路上迈出了扎扎实实的一步。

    现场教学基地所在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内部管理、文化建设等方面一贯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大多数都拥有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确立为现场教学基地后,它们将承担国家法官学院和当地法官培训机构的现场教学任务,并发挥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的典型示范作用。

    “教育为神圣事业,人才为立国之本。”教育培训事关人民法院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而现场教学基地建设无疑又是教育培训的基础性工程。我们相信,随着现场教学基地的确立,人民法院的教育培训工作水平必将进一步提升,为人民法院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张先明)

 

[责任编辑: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