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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政法委书记:做好政法工作增强五个意识

2012-05-16 10:42:3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新任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安东今天在陕西省委政法委中心组(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陕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一次全会精神时提出,做好政法委工作,要增强“五个意识”。

    安东说,第一要增强政治意识。政治是灵魂。省委政法委作为全省政法工作的领导机关,必须坚持政治挂帅,做到思想上的清醒坚定。委机关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增强政治意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强化理论学习武装,毫不动摇地坚持“一面旗帜、一条道路、一个理论体系、一项制度”,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第二,增强大局意识。大局就是全局,只有胸中有全局,才能把握定位、做好工作。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大政方针,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政法委员会集体领导制度,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真正为大局服务,赢得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第三,增强忧患意识。政法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所处的方位,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各种困难和挑战估计得更全面一些,把各项应对措施考虑的更周密一些,未雨绸缪,超前谋划,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第四,增强责任意识。责任是一种能力、更是一种品格。机关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尽忠职守的公仆意识,敢于担当,勇于奉献,要把思想集中到干事业上来,把精力凝聚到做实事上来,把功夫施展到抓落实上来,弘扬良好作风,兢兢业业地完成本职工作,卓有成效地履行岗位职责,带领机关全体干部盯着排头创先进、瞄准一流争优秀。

    第五,增强廉政意识。清正廉明、廉洁奉公,是每一名政法机关领导干部的基本操守,也是做人的底气、为官的正气。省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处室负责同志要坚持公器慎用,做到警钟常鸣、自省自警自律、清廉如水,带头维护政法队伍的廉洁,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记者 台建林)

[责任编辑:张学伟]